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遗体接运车辆管理,依法依规服务群众,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东政办发〔2024〕39号)文件精神,如东县民政局决定组织实施遗体接运购买服务,现邀请本县符合资格条件的主体单位参与申报。
一、项目内容
如东县民政局委托掘港殡仪馆、岔河殡仪馆(袁庄殡仪馆)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通过资格审核的主体单位由掘港殡仪馆、岔河殡仪馆(袁庄殡仪馆)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如东县行政区域内遗体接运工作。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原则上2年,服务期结束前对符合条件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单位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三、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按《关于明确我县殡仪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东价〔2011〕65号)和《如东县遗体接运收费标准明细表》(附件4)要求执行。
四、准入条件
本次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接主体
1.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殡仪业务或遗体搬运;
2.承接主体3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承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案件;
3.配备符合条件的遗体接运驾驶员和规定技术标准的遗体接运专用车辆。
(二)遗体接运车辆
1.为符合规定技术标准的遗体接运专用车辆;
2.车辆所有人为承接主体;
3.年检合格,车况良好、车身整洁;
4.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满10年后购买服务协议终止;
5.及时缴纳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30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共5人)等保险,当年各类保险额度低于前述标准的必须在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前予以补足。
(三)遗体接运驾驶员
1.品行端正。无毒品吸食记录,无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持相应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3年内无亡人交通事故承担同等(含)以上责任记录。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工作日时间)。
(二)申报地点
地点一:掘港殡仪馆
联系人:虞红军,电话:17348310058。
地点二:岔河殡仪馆
联系人:沈 杨,电话:18051321163。
(三)申报材料
在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承接主体
(1)经营范围包含殡仪业务或遗体搬运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政府购买遗体接运服务承接主体申请表、驾驶员备案表、车辆备案表(见附件1、2、3)。
2.遗体接运驾驶员
(1)身份证、驾驶证;
(2)县内医疗机构出具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3)与承接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
3.遗体接运车辆
(1)行驶证、年检合格证明;
(2)缴纳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30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共5人)等保险的凭证。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相关证件和证明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申报时须出示原件,以便查验审核。
六、资格审核
建立如东县遗体接运服务资格联审机制,民政部门初审通过后,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审,并对审核通过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不良反映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
如东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