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检查
1.检查主体: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东县知识产权局
2.检查事项和依据:
2.江苏省市场监管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docx
3.江苏省药品监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部分).docx
3.检查频次上限:
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经营场所的有计划现场检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不包括上级市场监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企业申请等确需实施多次行政检查的,可不受上述次数限制,但不能超过合理次数。
具体检查频次见附件《如东县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2025年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部分)》。
1.2025年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部分).xlsx
4.检查标准:
5.检查计划:
1.2025年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部分).xlsx
2.江苏省知识产权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部分).docx
6.检查文书:
司法部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均可使用。
《市场监管行政检查工作规范》中的行政检查文书格式文本专门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可根据检查事项的不同有针对性地使用相应格式文本。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使用司法部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未作规定的,根据检查工作需要,使用《市场监管行政检查工作规范》中的行政检查文书格式文本。
附件:《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
《市场监管行政检查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