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各参建单位切实履职,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局质监站组织开展了上半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巡查了24项工程和1家混凝土企业,其中,住宅23项,公建1项。检查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实体质量为重点,抽查现场作业面的施工质量;抽测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板厚度,抽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不同规格的钢筋原材料、保温材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包括履行质量责任的情况、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等。
现场抽测96个实体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其中11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回弹换算值低于设计要求;抽测了91个实体构件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其中14个构件的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偏大;抽测了35个梁钢筋保护层,均合格;抽测了91现浇楼板厚度,5个板厚超厚不符合设计要求;抽检了5组钢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重量指标均符合要求;抽检了2组保温材料,检测均符合要求。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参建单位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能较好的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基本到位,未发现重大结构质量隐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这次检查中由南通市佑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江苏诚嘉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亲亲家园项目;如东恒祥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江苏诚嘉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君安华庭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能较好的履行责任和义务,现予以通报表扬。
对由南通中梁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江苏祥和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鼎尚花园项目,项目部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较混乱,现场检查发现相关质量通病问题没有很好的执行到位,现予以通报批评。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共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24份;《工程质量抽检通知书》3份;对实体抽测中砼强度、钢筋保护层等不合格项,均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闭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未有效落实。部分监理机构的人员不到位,监理细则不完整,针对性不足;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少数监理机构旁站方案不全,针对性不强,个别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按规定旁站监理,旁站记录不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监理巡视工作不到位,不能发行现场的明显质量问题,缺少相关巡视记录;签发的质量问题通知单未及时回复闭合;对分包工程的管理不严,分包单位未经审核批准就进场施工。
2、施工质量管理不规范。少数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能按规定到岗履职,人员变更办理不及时;部分施工项目部质保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未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手册针对性不强;原材料进场管理不严格,材料进场台账记录不全,部分检测报验资料缺失;部分钢筋焊接未进行焊接工艺试验,钢筋机械连接工艺试验不完整,记录质量通知单未及时回复;未按规定留置同条件试块,同条件试块送检不及时,留样管理不到位;对混凝土公司的砂氯离子抽检不能正常化。
3、工程实体方面。个别墙体水平钢筋锚固长度不足;剪力墙暗柱内的水平拉钩未按照图纸施工,采取跳扎;个别工程的电渣压力焊泡不够饱满,有的焊接接头偏移超标严重;有的施工单位拉结筋未经拉拔试验就进行砌体施工;有的在二次结构施工时不能及时进行交底、使得二次结构做法不统一。
4、保温节能施工方面。实体抽查存在有保温层未按要求设置托架,部分洞口转角处发泡水泥板未采用“L”型设置。润川华庭二期项目未按要求设置托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全面整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各责任主体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监理单位要对现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回复及时上报我局质监站。各在建项目要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加强质量管控,防止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2、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领域执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3、切实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东建[2021]96号文件要求。各责任主体要持续强化混凝土工程结构特别是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转,切实落实主管部门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标准,杜绝质量隐患,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可靠。
4、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通地方性法规《南通市质量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住宅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公开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市住建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通住建质〔2021〕178 号),各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及时按规定主动公开住宅工程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以质量信息公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我县住宅工程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附件:
2022年上半年全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主要问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