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流通业发展科 发布时间:2021-08-27 10: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5日

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水平,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苏商电商〔2020〕33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和《江苏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第四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93号)的文件精神,围绕建立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潜力,提高农村流通效率,加强农村产品的品牌、品质控制和标准体系建设,巩固脱贫成效,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向纵深发展。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为抓手,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数据赋能,打造综合示范项目,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工业品下乡和农村产品出村进城畅通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2.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产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标准化、电商化、品牌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我县经济基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资源富集、物产丰富的优势,依托如东大米、海鲜、健身器材、生命安全防护等特色产业,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促进产业聚集融合,探索具有如东特色及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路径和模式。

4.规范发展,注重绩效。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注重项目实施效果,加强过程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二)发展目标

围绕打造综合示范项目,扶持特色产业,延长电商价值链和供应链,进一步扩大惠及群体,促进稳定增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让如东县成为电子商务聚集与生态旅游相结合的省内一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1.建设一个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

2.建设一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3.实现镇、村电商服务功能覆盖率达到100%;

4.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累计4000人次以上;

5.建立健全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和县域电子商务交易机制,实现县域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1)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中心设办公、孵化区、培训、产品展示、直播、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配置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 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和运营商的运营维护。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拟选址如东经济开发区内,利用闲置办公楼整修建设电商服务中心。

(2)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招标选择专业第三方运营团队,进行资源整合,为传统企业转型、电商企业发展等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技术指导,提供解决方案。建设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对接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开展电商基础统计工作。向社会提供如东大米、海鲜、健身器材、生命安全防护等特色产品的展示展销、品牌培育、网络营销策划等增值服务;生产经营贷款等金融服务;向县内实体经济提供电商综合性服务,促进实体经济主动拥抱互联网,加速转型升级。

2、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

本着不重复建设原则,整合邮乐购、益农社、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点及实体店等资源,在全县选择交通便利、产业优势明显或人员相对集中的镇、村,建设103个电商服务站(含3个产业带孵化中心),实现电商服务站(点)服务功能全覆盖。电商服务站(点)由县服务中心提供统一门头安装、制度墙、电脑、货架等基本硬件设施,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1、建设一个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鼓励社会资本整合现有快递公司,建设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内设仓储区、分拣区、加工包装区、配送区以及运营办公区。统筹安排农村物流,发挥物流集约效应,降低全县物流成本。各快递公司进港快件统一进入配送中心分拣配送。分拨中心与镇、村电商服务站由专线配送车实现点对点配送,实现包裹快件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T+1天内完成。县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拟选址如东经济开发区内,由社会资金进行建设,国家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2、建设100个镇、村级物流配送点。依托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镇、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完成室内外装修、设备配置、制度上墙,提供货物中转、物流信息发布、快递收发等服务,整合现有快递企业,推动城乡一体化配送,着力打通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建立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

(三)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1、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整合以如东大米、紫菜、狼山鸡、文蛤、梭子蟹为主的如东特色现代农业,围绕1个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多个电商扶贫品牌产品,打造“一县一品”、“一镇一村一品”,完成“县域公用品牌+特色品牌+企业品牌+......”的“1+N”品牌布局。通过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让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到全国各地,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2、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开展如东大米、如东海鲜、狼山鸡等特色产品的溯源体系建设,提供网销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建立县级网销产品数据库,对重点产品实行二维码溯源追踪,实现“知根溯源”,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做到放心采购和消费;加强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

3、县级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建设。以大数据中心建设为重点,针对以如东大米、狼山鸡、文蛤等为主的农产品配备数据采集的设施设备、批量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自动导入多平台的软件等,具备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对接,具备统计县域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零售额、排行榜单、产品销量、物流信息等与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数据。建设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便于对海产渔业、如东大米等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动态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发挥数据研判和政策参谋作用。

4、建立电商营销服务体系。引进或培育专业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专业运营团队,建设电商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如东大米、海鲜、健身器材等特色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跨境电商、直播等服务。

(1)鼓励利用淘宝、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营店、网店、微店等网上商城和网上商店,多形式开辟销售渠道。推动本地同城化订单配送,开展网上预售。

(2)打造新媒体直播中心。依托如东大米产业、海鲜产业和健身器材产业,对接淘宝、抖音、快手等新媒体直播平台,打造新媒体直播中心,培育新媒体直播人才。配套相应客服、摄影、美工、运营、仓储等人员,通过直播、电商服务、供应链平台等一站式服务,形成一个全新的网上零售新模式,实现商家、顾客、产业链平台的共赢发展。

5、加大电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网站、微信、论坛、微博、乡镇主干道广告牌等传统媒体、互联网等发布相关信息和制作标语、墙体广告宣传电商进农村项目。结合县内开展的旅游节、龙舟节等节会活动宣传电商公共品牌,开展营销宣传。

举办电商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推广促使群众电商意识明显增强,扩大如东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外影响力。

(四)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结合我县产业特色和电商发展现状,科学制定培训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以第三方培训机构和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由县人社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面向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站点服务人员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培训;注重电商培训的精准性,面向如东大米、如东海鲜、健身器材电商从业人员、相关企业电商团队、创业青年等开展电商高级技能人才培训、新媒体直播人才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实用性,着力提升培训对象的使用技能;注重培训后跟踪服务指导的针对性,着力提高培训转化率。培训相关从业人员4000人(次)以上,其中普及培训800人次以上,电商高级技能人才1600人次以上,新媒体直播人才1600人次以上。

(五)构建电商对口扶贫协作机制

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构建县、镇、村、企“四位一体”结对帮扶体系,共同打造苏陕扶贫协作典范。

通过对口帮扶,推动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走出去、卖得好”。整合线上线下平台,如“如东农贸中心市场”、“京东如东特产馆”等,探索建立“帮扶产品+主流平台+电商”模式,辐射带动对口帮扶地区农产品异地销售,实现对口帮扶地区贫困人群脱贫致富。

通过对口帮扶,实现对口帮扶地区贫困户电商创业就业。整合我县优势资源,联合对口帮扶地区在当地举办现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带动对口帮扶地区低收入群体实现转移就业。鼓励电商企业安排适当产品、适当岗位帮助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实现就业。

四、实施阶段

(一)项目起步阶段(2020年9月到2021年8月)

对全县经济发展状况、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研究制定《如东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如东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9月到2022年12月)

完成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营,基本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计划开展电商培训4000人次以上,培训满意度达90%以上;开展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产品研发等工作;实现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及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幅均高于全国、全省农村平均水平。组织专家对示范工作进行评估,对重点区域电子商务示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照绩效评价检查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月到2023年2月)

根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组织开展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接受上级组织的第三方和专家组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做好整改工作,继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四)整改及推广阶段(2023年3月以后)

根据验收结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经验,加强跟踪督查,开展绩效评估和绩效考核,巩固和推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成果。

五、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牵头组织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拟订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县发改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进与南郑结对电商帮扶工作,支持本地企业线上线下销售南郑特色农产品。

县财政局:根据电商进农村实施方案、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及县电商进农村项目验收组项目验收报告,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和监管。

县乡村振兴局:整合扶贫资金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指导电商扶贫工作和参与项目督查。

农业农村局:参与区域公共品牌打造,根据项目推进需要,推进相关产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鼓励引导规模化农业企业积极参与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参与推进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和农村电商培训工作。

县供销总社:引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农资下乡与电商进农村项目的融合;协调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参与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与线上线下推广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加强我县电商进农村项目的宣传报道。

县教体局:根据电商进农村培训要求,协助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技术运用培训工作。

县人社局:指导农村电商培训工作,负责对电商企业提供人才引进、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和政策支持。

县纪委:监督电商进农村的项目招标及资金拨付使用。

县交通运输局:加快推动全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交通畅通能力;负责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县邮政管理局:完善乡村邮政物流配送网络,健全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规范全县快递行业经营行为。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积极推动旅游产品上线销售,协调推动旅游景区景点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或电商产品直供店建设,促进旅游业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登记、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加强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加快推动农产品企业商标注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

县统计局:根据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验收要求,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电商数据进行评估,核算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增加值,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县人行:牵头商业银行落实电商企业资金需求。

团县委: 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电子商务,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电商培训,培育电子商务生力军。

东和集团:根据电商进农村项目实施方案,与专业电商服务公司合作,组建专业团队,参与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配套相应资金,负责电商服务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运行维护及如东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及知识产权的处置。

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配合做好辖区内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选址工作和镇村物流站点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农村电商培训,统筹规划辖区内经济薄弱村电商扶贫项目。

六、保障措施

加强政府保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如东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各镇(区、街道)政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配合相关部门及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县纪检、审计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形成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要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决策机制,为推动本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决策支持。

(二)明确职责分工。如东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各司其职,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推进电子商务工作。

(三)出台配套政策。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出台奖励扶持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承办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沙龙、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台账管理制度,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实行全程监管。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主体、促进政策、项目补贴对象及资金使用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审计举报窗口,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按照商务部制订的绩效评估办法,认真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及相关数据信息。

(六)强化督查考核。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评价县直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及时报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计划表

附件: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安排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