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相关科室:
为加强韭菜、豆芽等重点品种全过程综合治理,提高我市韭菜、豆芽质量安全水平。市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安利剑2020”韭菜和豆芽全过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通食安委办〔2020〕6号)附件1,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经营环节韭菜和豆芽监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关于贯彻落实“食安利剑2020”韭菜和豆芽全过程专项治理行动作出如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原农业部、原食药监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及原市农委、原市食药监局《关于加强豆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食药监食通〔2015〕10号)精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消费企业后的综合治理。各分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内韭菜和豆芽监管,有力打击震慑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获得感。
通过为期3个月左右的综合治理,摸清韭菜、豆芽基本经营情况,建立健全严格的准入准出、抽检监测、信用管理机制,实现韭菜和豆芽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和责任告知承诺活动
各分局要根据各镇(区)食安办提供的的韭菜和豆芽经营者信息,与各镇(区)食安办共同组织韭菜和豆芽经营者的培训指导,明确专项治理的要求,张贴或送达《南通市食安办关于严厉打击韭菜豆芽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附件2),辅导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食品安全“一票通”溯源单出具、查验、留存。培训指导、告知承诺要在4月30日前完成。
(二)督促落实“入市必查”制度
全面实施“入市必查”制度。各分局要督促指导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入场销售者、商场超市批批查验并留存韭菜、豆芽“一证一票一报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见附件3)、食品安全“一票通”溯源单(见附件4)和快检合格报告)。非南通市货源的,指导经营者督促源头基地(户)注册、使用南通食品安全“一票通”追溯平台并提供“一证一票”。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对韭菜、豆芽“一证一票一报告”的查验留存,形成下游有效倒逼机制。
自2020年5月1日起,未随附“一证一票一报告”的韭菜、豆芽,不得进入批发零售和餐饮环节。
(三)实施最严格的抽检监测制度
实施“每日快检”制度。专项治理期间,督促辖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快检室对市场内销售的韭菜、豆芽要实行每日快检制度,市场内所有经营户每日全覆盖。对自产自销经营户、近期有抽检不合格的经营者,增加快速检测批次。
对快检合格的,及时出具快检合格报告。对快检不合格的,即时联系属地分局启动法检程序,及时处置快检疑似阳性的产品,确保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不再流出市场。未建立快检室且未配有快检设备的市场由属地分局开展快速检测。各分局快检室使用精准度较高的胶体金试剂协助辖区市场开展快速检测复测,复测除进行农药残留项目快速检测外,韭菜需进行腐霉利项目快速检测,豆芽需进行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纳、赤霉素项目快速检测。
实施“每周抽检”制度。专项治理期间,由质量监管科组织对全县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的韭菜、豆芽进行监督抽检,增加韭菜、豆芽专项监督抽检75批次,覆盖全县所有镇(区),掘港镇不少于10批次,其他镇不少于5批次。其中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果蔬店、大中型团餐单位在3个月内实现监督抽检全覆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单位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连续实行三次以上的加严加密抽检。市级监督抽检将适度覆盖各县(市),抽检结果作为衡量各地专项治理成效主要依据。
实施“应急抽检”机制。专项治理期间,对韭菜、豆芽监督抽检实行应急抽检机制,当天抽检的产品要在48小时内出数据结果,72小时内出检验报告。各分局发现检验数据有使用禁用农药的、有非法添加的,要即时通报公安部门,启动追踪核查程序。要严格落实监督抽检后处置要求,发现问题产品的,依法销毁并追查原因、一查到底、消除风险。要和承担抽检任务的检测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规范抽样程序,完善信息记录,满足后处置与追溯要求。专项治理期间,韭菜、豆芽监督抽检不合格案件原则上一个月内办结,对已经告知承诺的生产经营者,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实施最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
实施“批批公示”制度。要加强检测结果公示力度,督促辖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大型公示栏,公示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等信息,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实施“休市退市”制度。各分局要督促指导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与供货商签订休市退市协议,明确凡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抽检,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暂停该产品销售一个月,一年内连续两次不合格的,三年内该产品不得进入该市场、超市销售。发现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立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该经营户退出市场或超市,不得销售任何产品。严格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后处置工作,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再流出市场、超市。
实施“信用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县级监督抽查结果,多渠道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引导百姓安全消费,取得可检验、可评判、老百姓可感知的效果。
(五)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制度
严格经营环节监管。要突出重点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落实韭菜、豆芽进货查验“一证一票一报告”、不合格品退市处置、抽检结果公示等情况。督促指导韭菜、豆芽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购进韭菜、豆芽来源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落实闭环管理。
参与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参与各地食安办组织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对韭菜、豆芽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全过程深入联合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坚持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要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高毒农药重点案件,加强行刑衔接,完善案件线索摸排、案件移送、情况通报、联动执法、联合督查督办、检验鉴定、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震慑力度。
三、工作要求
各分局和相关科室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整治成效,具体工作要求及期限见附件5。于7月30日前向综合协调科报送“食安利剑2020”韭菜和豆芽全过程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6)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关于开展“食安利剑2020”韭菜和豆芽全过程专项治理
行动的通知
2.关于严厉打击韭菜豆芽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通
告
3.南通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参考样式)
4.南通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一票通”(参考样式)
5.“食安利剑2020”韭菜和豆芽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
6.“食安利剑2020”韭菜和豆芽全过程专项治理行动统
计表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