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智能化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广应用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20 16:0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智能化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推广应用的通知》(东农〔2025〕6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视频会议等相关要求,对2021-2023年期间内购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内的无人植保驾驶航空器,激活并完成植保等作业面积200亩以上,未享受过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其他农业项目扶持政策的,按照机具购置时间范围期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标准实施定额财政奖补。

全县各镇(区、街道)组织符合政策要求的主体进行了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在镇(区、街道)现场核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并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了现场抽验,栟茶镇如东旺盛家庭农场等82家单位购置并推广应用的机具通过验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电话:0513-82933114

联系人: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符小军

附件:如东县智能化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财政补贴明细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附件:如东县智能化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财政补贴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