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070/2023-00106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东农〔2023〕104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发布日期: | 2023-06-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
各项目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苏农复〔2023〕19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如东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通农发〔2023〕18号)、《关于转批南通市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通农发〔2023〕92号)、《关于印发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高办〔2020〕2号)、《如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政办〔2021〕3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县2023年度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我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个,项目建设总任务6.89万亩(新建1.29万亩、改造提升5.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9万亩,项目财政计划投资15970万元,全部为先建后补项目。(具体建设项目及投资计划详见附表)
二、根据《如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东政办〔2021〕33号)文件精神,项目镇(街道)为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项目建管主体职责;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制度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建设监理制、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项目工程要坚持公开竞争招标(所有项目工程招标均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严格质量管理。落实优质精品工程质量理念,建立“业主+监理+群众质量监督员”三位一体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过程管控,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完工检测,努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如东县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东自然资规〔2021〕219号)文件要求,所有外调土方均需进行检测,确保耕地质量。
3.严格合同管理。严格工期、资金拨付及相关责任条款,强化履约的严肃性;
4.严格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确需调整变更的,要按相关规定履行计划调整变更手续;
5.严格资金管理。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各项制度,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高办〔2020〕2号)文件精神,资金拨付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设计概算投资为项目招标控制性指标;新建项目财政计划投资资金标准为3000元/亩,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计划投资资金标准为2000元/亩。当年项目招标节余资金,按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及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农〔2021〕75号)规定,由县统筹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三管三必需”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组织对中标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中标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5.注重安全设施防护,做好临水工程的安全警示及防护工作。
五、明确相关补偿内容及标准
本项目财政资金不用于直接补偿,农户直接补偿资金来源为新增投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青苗补偿、拆旧拆废、迁坟等。鱼(蟹)池、苗木等可由项目镇(街道)村根据实情进行补偿,杆线及自来水管线迁移按照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青苗补偿。对建设过程中占用损毁的青苗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不高于夏季每亩400元、秋季每亩600元,具体由项目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拆迁补偿。本项目仅对房屋、围墙等建筑物进行补偿,鱼、蟹池、树木等由项目镇村进行补偿。
3.迁坟。补偿标准:每口棺材(骨灰盒)不超过1000元。
六、积极开展示范试点工作
1.数字农田建设试点。由洋口镇洋口村承担此项试点工作。
2.先建后补试点。2023年所有项目均承担此项试点工作,当年项目当年完成。
3.耕地质量建设试点。由洋口镇洋口村、城中街道丁杨村承担此项试点工作。
4.生态农田建设试点。由洋口镇新坝村、洋口村承担此项试点工作。
5.“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根据《如东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全县2023年共建设示范方127个,其中万亩示范方1个,千亩示范方18个,百亩示范方108个。(详见附件)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机构或明确具体部门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本批项目需于2023年11月底前完工,2023年12月上旬完成四方验收。
八、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
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各项目镇(街道)要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精神,做好各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在项目工程完工,完成县级验收、资金拨付后一个月内提供农民工资发放完成的证明;全面落实施工企业办理涉及农民工及第三者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有效保障农民工利益。
附件:1.如东县2023年度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投资、效益汇总表
2.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洋口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3.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城中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4.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苴镇街道金凤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5.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6.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双甸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7.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丰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8.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苴镇街道凤阳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9.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新坝、池塘头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10.2023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定点定位表
11.如东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建设任务表
如东县农业农村局 如东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