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南通鼎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预拌(湿拌)砂浆技术改造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来源: 如东高新区 发布时间:2019-07-25 09:15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审查,我区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8128520

传 真:68128520

邮 箱:jgzhbs@163.com

通讯地址: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晖东路3号

邮 编:226400

鼎宏环保验收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