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发〔2021〕56号
各村(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
清明、“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式平稳,现就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及前后时段(以下简称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及本单位实际,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抓紧谋划,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精心部署,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监督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村(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节和时段的安全监管。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要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管控。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工作,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船舶,严格安全监管,严把运行车辆和船舶关、从业人员关、货物装卸关,督促运输企业对车辆、船舶状况加强检查,对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抓好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抓住船舶超载、非载客船载客等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薄弱环节,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和重点水运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车站、码头的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
(二)强化旅游安全监管。要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查。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排专人对重点环节和部位加强管理,维持秩序、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意外。旅游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各类旅游景点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庆祝、游乐等大型活动,一律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细致制定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及时监控和疏导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强化消防安全防控。要严格抓好消防工作,针对清明期间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五一”期间商场、旅游景点人流量大等特点,加强消防安全防控,强化专项检查和暗访督查。组织力量对祭祀场所及周边、商场、车站、宾馆、饭店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查处“三合一”场所,切实落实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扑火准备,消防救援部门要实行战时管理,满员在岗、全员在位、陈兵一线,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处置。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严格实施危化品领域关键时段管控,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特别是危化品罐区、库区、堆场的安全检查,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雷等各项防范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建筑施工、海洋渔业、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值守,妥善处置
节日期间,各村(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