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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5-01 发布日期: 2020-05-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推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解读
《关于推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解读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05-01 09:58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期我县出台了《关于推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由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构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实施办法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的总体要求,规范我县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交换,以保障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规范运行,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机制的建立,真正实现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二、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用于规范全县相关部门应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涉企信息归集、证照联动监管、失信联合惩戒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二十五条,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问题,就政府部门涉及的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管理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信息数据的类型、归集路径、规范、时限等作出了规定。

实施办法还建立了如东县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统筹推进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主要作用

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既是落实国家、省、市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手段、信用约束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建立部门间证照衔接、监管联动和执法协作的协同监管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化支撑载体。没有信息归集共享,就谈不上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整个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而信息归集共享是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得以应用的核心和关键。

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提升了跨系统信息归集的统一调度处理能力,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通,实现部门间协同监管职责,是形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支撑体系和部门协同监管的管理平台。


相关链接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 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图解:关于推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