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rdxylbzj/2023-00314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东医保〔2023〕64号
成文日期: 2023-11-30 发布日期: 2023-11-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新增如东县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的通知
关于新增如东县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30 11:18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各定点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国谈药“三定”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责任医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医保发〔2021〕43号)、《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通医保办发〔2023〕36号)等文件要求和单位申请,经研究,确认如东县人民医院等医院新增部分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相关医师名单见附件。

本次新增医保责任医师应按国谈药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附件:如东县医疗保险新增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名单

如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关于新增如东县国谈药医保责任医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