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1838/2020-00150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东政办发〔2020〕5号
成文日期: 2020-01-17 发布日期: 2020-01-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的实施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的实施意见
来源: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相关银行:

为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支撑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落实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社会保障卡应用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功能,以待遇领取为抓手,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各业务环节全面应用以及政府其他公共服务方面应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加社会保障卡项目合作银行

根据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我县将在2020年底前将所有的社会保障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方便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实现持卡人就近办卡,就近领取待遇,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除建设银行之外)新增如东县农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为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新增合作银行须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障卡项目合作银行入围条件,承担和支付如东县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费用,推进社会保障卡各项应用。

二、合理分流社会保障待遇发放业务

如东建行及新增加的如东县农商行和如东邮政储蓄银行须按如东县社会保障卡项目总体规划承担我县所有社会保障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同时按县人社局总体规划,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其他各项应用。

三、集中发放社会保障待遇总体原则

1.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

社会保障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集中归口发放,必须遵循稳步推进的原则,确保有序、平稳、安全推进。在业务规范制定过程中,要最大化减少换卡量,减少存量社会保障卡换发他行社会保障卡。

2.坚持规范统一的原则

社会保障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集中归口发放,要做到统一规范,即总体上按业务分流规范执行,不随意增加待遇发放合作银行,不新开社会化发放银行普通储蓄卡,未经持卡人申请,不突破现行业务规范,调整持卡人待遇发放合作银行。

3.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

社会保障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集中归口发放,保留自愿选择权利,即新办社会保障卡人员在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范围内,自愿选择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新办待遇领取人员原则上按业务规范确定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领取待遇,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可以选择其他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领取待遇。

四、完善社会保障待遇归口发放配套设施

1.确保社银系统平稳对接

新增合作银行根据国家人社部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障卡社银接口平台开发,完成社会保障卡制卡与换卡程序开发,完成省卡样卡制作与上交省人社厅测试。

2.增配社会保障卡自助制卡与采集设备

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须在县城以外的镇区配备社会保障卡自助制卡设备,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补换卡与新办卡。

3.开展多种渠道应用推进宣传活动

全县各部门整体联动,开展好全方位宣传与解释工作。同时以电子社保卡签约、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推进为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微信、QQ群或上门入户进行面对面政策宣传,让全社会更加深入了解,确保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稳步推进。

五、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的总体部署

1.工作任务规划

国家人社部已经出台三代社会保障卡规范,三代社会保障卡支持非接触读卡功能和远程CA认证功能,是未来持卡人个人社会保障业务移动办理介质与凭证。与此同时,顺应“互联网+人社”发展趋势,随着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不断完善,电子社会保障卡成为物理社会保障卡必要补充。

江苏省人社厅在推进电子社保卡签约同时,着手发行三代社会保障卡。我县此次待遇集中归口发放,凡涉及换卡人员统一新办三代社会保障卡替代原二代社会保障卡;新办社会保障卡人员,直接发行三代社会保障卡;暂不涉及换卡人员,可继续使用二代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与政府公共服务业务。

凡参保人经办各类社会保障业务或在合作银行经办各类金融业务时,同位推进电子社会保障卡签约业务,努力做到待遇集中发放、三代社保卡发行、电子社保卡签约同步推进。

2.推进时间部署

第一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完成新增合作银行洽谈与合作协议签订,新增合作银行完成银行系统与社会保障卡系统接口开发与样卡制作以及测试;

第二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完成新办退休人员待遇集中归口发放; 

第三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完成存量待遇归口发放。

3.明确部门职责

县人社局:负责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相关的软件开发、硬件配备等相关技术支持、业务规范形成、业务规划等。

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商业银行关系,配合建设银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完成待遇领取人员社会保障待遇从普通储蓄卡换成社会保障卡的宣传与解释。

县财政局:负责管理各合作银行划拨至人社局社会保障卡项目资金的管理,按财政相关规定对上述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及时根据人社局预算,支付与结算社会保障卡项目资金。

各镇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的宣传与发动,负责协调应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的化解与处理。

建设银行:根据人社部门应用规划范围,推进社会保障卡各项应用,积极支持和配合他行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卡项目推进方案的修订与完善。

农商行、邮储银行:根据人社部门应用规划范围,将原建行社会保障卡,换发成农商行或邮储银行社会保障卡,负责上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及时发放并推进其他各项应用。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相关链接

政策解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的实施意见》

图解: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