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如东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施意见
来源: 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4-21 11:06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28号),为推进政策落地,现由如东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按照国家、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审批服务前移,建立“拿地即开工”通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确保企业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同步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意见》主要内容

1.“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内的工业项目(化工项目除外),经政府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建设主体明确的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公用设施等政府投资类项目参照执行。

2.“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现方式及时间要求

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前提,依托县联合预审小组,相关部门和机构多方联动,通过提前介入、代办帮办、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措施,确保企业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施工许可证。

3.“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主要阶段及办理事项

(一)前期准备及辅导。企业按要求编制相关材料,通过联合预审后完成立项,申请进入“拿地即开工”通道。

(二)办理登记备案及后续审批咨询服务。建设工程备案登记后,人防、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分别出具相应的咨询服务意见。

(三)土地取得。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土地招拍挂期间做好相关审批事项的准备工作。

(四)证照获取。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企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一次性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招投标提前介入和临电临水保障。

相关链接:

政策文件: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图解:如东县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