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564/2021-00026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政策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如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
近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如东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24号),就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制订相关方案,现由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据部、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相关文件依据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
《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苏自然资函〔2019〕961号)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编制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0〕10号)
如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暂行)》(东办〔2020〕7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 拟定了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我县2017-2019年开展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数据,以“总登记”方式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农村不动产“应登尽登”的目标。
第二 确认了基本原则
1.依法登记原则
2.产权清晰原则
3.“一户一宅”原则
4.属地管理原则
5.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原则。
第三 制订了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月)
2、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2月—2021年11月)
3、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2月)
第四 明确了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我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领导小组,负责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兴国担任,各镇(区、街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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