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47/2019-00014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镇发文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08-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丰利镇关于开展“9·5”慈善一日捐 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丰利镇关于开展“9·5”慈善一日捐 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镇发文 发布时间:2019-08-15 16: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党总支、村委会、企业、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和国务院关于汇聚更多爱心扶贫济困的会议精神,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慈善组织建设的意见》,现就开展丰利镇慈善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江苏省慈善条例》,坚持“党委政府推动,慈善组织运作,舆论宣传发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优良传统,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募集善款,精准帮扶弱势群体,共同致力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如东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本着“平等自愿、量力而行、公开透明、合法诚信”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因”的宗旨,以党委和政府组织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主要形式,以社会幕集、政府补助为资金来源渠道,大力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使各类慈善资源充分发挥作用,从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问题入手,在扶贫济困、为困难群众救急解难等领域广泛开展慈善帮扶活动。

三、活动要求

以“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为原则,号召人人献爱心,个个做贡献,在党政群机关、驻丰单位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广泛开展“9·5”慈善一日捐善款募捐活动。要把活动范围扩大到每一个企业的所有员工,每一个村(居)的每一个有能力的村民、居民。积极倡导自愿捐赠、实名捐赠,形成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带头募捐,党员率先捐赠,干部职工自觉捐赠,社会各界人士慷慨捐赠,爱心单位主动捐赠的热潮。

四、活动内容

(一)镇机关全体人员捐赠个人一日的平均收入(包括工资报酬、各项津贴、奖金等,多捐不限);

(二)各村居捐赠节约的部分行政事业经费;

(三)企业捐赠一日的利润(多捐不限),企业员工捐赠一日的收入;

(四)城乡居民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捐赠个人一日的平均收入,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自主决定捐赠金额。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现成立“9.5”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办同志担任。各相关部门、村居分工如下:

财政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慈善资金募集工作,由财政所统一从工资划扣,具体实施标准为(正科级不少于400元,副科级不少于350元,一般公务员不少于300元,事业单位人员不少于200元,其他人员100元)。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规模以上企业的慈善资金募集工作,每家企业捐赠不低于一日的利润,企业员工捐赠一日收入,员工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各村居:负责捐赠行政事业经费、募集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资金、募集规模以下企业的善款,发动村(居)民积极参与募捐活动,参与率达到60%以上。

党政办(宣传):及时对各单位捐赠情况进行宣传引导。

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通力合作、整体联动,共同推进“9·5”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8月初至9月初,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发动募捐(8月初)

镇组委会召开动员会,各村居,各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作出部署、形成共识。

第二阶段:接受捐赠、汇总进度(8月上旬至9月初)

财政所、各村居、经济发展办公室于8月15日前汇总上报捐赠情况。并将善款收缴汇总后缴至镇慈善分会,镇慈善分会及慈善工作站将善款收缴汇总后,缴县慈善总会专用账户。

第三阶段:公布明细、总结激励(9月初)

镇慈善分会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公布捐赠明细;对“9·5”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得力、捐赠数额大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激励表彰。

附件:1、“9.5”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丰利镇慈善分会、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募集善款

  任务分解表

2019年8月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