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38/2020-00128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财政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0-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政策解读:如东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如东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来源: 如东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01 16:47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0]86号),就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由如东县财政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9]44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财库[2019]66号)的重要工作,也是适应新时期发展,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需要,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使采购人、供应商、人大代表等多方满意。

二、改革要点

1.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而以往的重点是财政部门的采购审批;

2.以推进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业务转型为突破,从程序代理服务为主转为专业化服务为主,由发挥采购程序控制作用转为发挥专业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专业化水准;

3.以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为重点,健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等简易采购程序,优化评审因素设定,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4.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支持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契机,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建立“承诺+信用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6.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支撑,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的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由于此项自上而下的改革还在不断完善之中,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贯彻落实。

相关链接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图解:《如东县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