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026年第一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4]159号)、《关于明确全县2018年度城乡主要行业收入测算基本标准的通知》(东民[2018]28号)、《关于调整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建[2025]3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规〔2025〕3号)等文件规定,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2026年第一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审核。
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初审,县公安、自然资源、行政审批、 住建、民政、人社、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对家庭资产、收入进行联合审核;在县民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核的基础上,对提供材料不全的申请对象进行了告知;最后通过县民政、财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会商,现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7号建设大楼705室;或拨打举报电话0513-81906029(王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