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281/2022-00240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政策解读:《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
政策解读:《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近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1. 《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如东县乡镇污水厂及农村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历时三年的建设目前工程基本完工,即将进入27年的运维期,建成的五百多座站点和泵站分布面在全县各镇村,体量巨大、覆盖面广。为进一步加强已建设施管理,发挥镇村一级主体作用,特制定《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2. 《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关键词
总体原则:县级统一监管、PPP公司运营、乡镇属地负责、群众积极参与
县级职能部门:如东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根据自身职能履行监管责任。
PPP项目公司:中泰(如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根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按合同履行运维义务。
镇(区、街道)管理责任:一是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含管网等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其完好性,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运营单位修复。对故意破坏(含偷排)的造成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行为除及时通知运营单位抢修外,应在第一时间负责排查,协助寻找证据挽回运营单位损失。二是负责设施周边环境的治理,防止出现设施排口外受纳水体水质超标,影响处理效果。三是加强对农户宣传教育引导,自觉障农户终端的日常完好。
3. 实施《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主要工作目标
通过镇、村两级的努力和县级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促进两家PPP项目实施单位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质量,确保全县农污设施的完好率95%以上,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出水达标率100%,促进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