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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13 发布日期: 2022-06-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政策解读:《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来源: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18:34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您做如下解读:

1. 《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如东县乡镇污水厂及农村水环境治理PPP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历时三年的建设目前工程基本完工,即将进入27年的运维期,建成的五百多座站点和泵站分布面在全县各镇村,体量巨大、覆盖面广。为进一步加强已建设施管理,发挥镇村一级主体作用,特制定《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2. 《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关键词

总体原则:县级统一监管、PPP公司运营、乡镇属地负责、群众积极参与

县级职能部门:如东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根据自身职能履行监管责任。

PPP项目公司:中泰(如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根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按合同履行运维义务。

镇(区、街道)管理责任:一是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含管网等附属设施)的巡查,确保其完好性,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运营单位修复。对故意破坏(含偷排)的造成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行为除及时通知运营单位抢修外,应在第一时间负责排查,协助寻找证据挽回运营单位损失。二是负责设施周边环境的治理,防止出现设施排口外受纳水体水质超标,影响处理效果。三是加强对农户宣传教育引导,自觉障农户终端的日常完好。

3. 实施《如东县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主要工作目标

通过镇、村两级的努力和县级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促进两家PPP项目实施单位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质量,确保全县农污设施的完好率95%以上,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出水达标率100%,促进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