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各参建单位切实履职,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站组织开展了以监理专项检查和混凝土专项检查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下半年共巡查了27项住宅工程,检查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实体质量为重点,抽查现场作业面的施工质量;抽测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不同规格的钢筋原材料、保温材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包括履行质量责任的情况、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等。
现场抽测145个实体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其中23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回弹换算值低于设计要求;现场抽测了33个实体构件钢筋保护层,其中12个构件的负弯矩钢筋保护层偏大;抽测了住宅工程的 9个单位工程现浇楼板厚度,其中2个单位工程板厚偏厚;抽检了17组不同型号的钢筋,均符合要求;抽检了现场保温材料16组,其中有2组不合格。
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参建单位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较为规范,能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基本到位,未发现重大结构质量隐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针对本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共签发《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 27份;《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6份;对4起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就施工、1起施工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向如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案件线索移交;约谈1家监理单位,并对该监理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建设。如东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印江澜苑项目、南通融合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臻如景苑项目、如东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臻如学苑项目、如东峰荟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峰尚广场项目,在未领取相关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就提前进行施工。
2、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未有效落实。部分监理机构的人员不到位,监理细则不完整,针对性不足;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少数监理项目部的旁站方案不全,针对性不强,个别项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按规定旁站监理,旁站记录不能反映现场真实情况;监理巡视工作不到位,不能发现现场的明显质量问题,缺少相关巡视记录;签发的质量问题通知单未及时回复闭合;有的监理项目部未对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审查;未对悬挑构件拆模条件进行审核。检查中发现,南通诚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如意水岸项目上,现场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在工程资料上签字和有人员代签现象。
3、施工质量管理不规范。少数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能按规定到岗履职,人员变更办理不及时;部分施工单位项目部质保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制度未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手册针对性不强;原材料进场管理不严格,材料进场台账记录不全,部分检测报验资料缺失;钢筋焊接未进行焊接工艺试验,钢筋机械连接工艺检验不完整,监理质量通知单未及时回复;未按规定留置同条件试块,同条件试块送检不及时,留样管理不到位;对混凝土公司的砂氯离子抽检不能正常化。检查中发现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新和广场项目,楼梯钢筋HRB400E8未经检验使用,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未做工艺试验。
4、工程实体方面。个别项目存在局部墙体水平钢筋锚固长度不足;剪力墙暗柱内的水平拉钩未按照图纸施工,采取跳扎;电渣压力焊包不够饱满,有的焊接接头偏移超标严重;拉结筋未经拉拔试验就进行砌体施工。
5、混凝土施工方面。 我站根据省住建厅要求对全县住宅工程混凝土工程开展专项检查,查出主要存在问题:施工单位未编制混凝土专项施工方案;缺少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工地缺少混凝土养护室;对混凝土拆模的管理要求不够严格;项目部不能安排专人对混凝土进行养护,未编制养护方案;现场制作的试块的硬标识不规范,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施工楼层同部位。监理部对见证取样和送检控制不严;对混凝土的养护巡视要求不严;对混凝土质量隐患不能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全面整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各有关责任主体要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监理单位要对现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回复及时上报我站。各在建项目也要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防止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2、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领域执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工程各参建方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3、强化现场监理控制工作。监理单位要强化监理人员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项目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原材料进场审核和见证取样工作,质保资料不全、未按规定进行复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构件坚决不允许进场使用;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做好巡视、旁站工作并留有详实的履职记录;强化关键环节质量管控,框架核心柱、剪力墙柱钢筋、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的施工质量、混凝土梁柱板的浇筑和裂缝控制等直接关系到工程结构安全,要严格验收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4、严格落实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工程结构安全是质量管理工作的底线和红线,有关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要从有关的混凝土质量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持续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东建[2021]96号)文的各项工作要求,防范质量隐患,确保混凝土结构工程安全可靠。
5、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各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南通市质量促进条例》、市住建局《关于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通住建质〔2021〕178 号)的规定,及时、如实公开住宅工程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以质量信息公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不断提升我县住宅工程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