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金信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材料登记公示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如东县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由南通金信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并申报的干混普通砌筑砂浆DMM30及以下、干混普通抹灰砂浆DPM20及以下、干混地面砂浆DSM25及以下、干混普通防水砂浆DWM20及以下、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砂浆DMa-M5.0、蒸压加气混凝土墙体专用砂浆DPa-M7.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混凝土砖砌筑砂浆Mb10及以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Ⅰ型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结束。登记有效期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站(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27号)。联系电话:0513-8199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