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通报
来源: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10-30 18: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工程责任主体,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站正常开展了第三季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季度共巡查10个项目工程,均为住宅工程,检查以工程质量主体质量行为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实体质量为重点,抽查现场作业面的施工质量,抽测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抽检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不同规格的钢筋原材料,保温材料;抽查建设、施工、监理的质量行为,人员到岗情况,包括履行质量责任的情况、工程质量资料情况等。

本季度现场抽测 90 个单位工程的402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均满足设计强度。抽测162 个现浇板的钢筋保护层,其中有2个单位工程不满足规范要求,已经出具抽检通知书,委托检测机构扩大检测。抽检8组钢筋原材,检测结果均合格。抽检2组保温水泥发泡板,检测结果均合格。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参建单位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能较好的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发现工程质量结构隐患,全县工程质量总体受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8份,局部停工通知书4份,开出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4份,提出行政处罚意见书4份。

由于下半年的砂市场货源不足,江砂货源紧缺,大部分混凝土企业的质量控制有所松懈,我们对混凝土用砂进行了普遍巡查和抽检,及时召开全县混凝土、砂浆供应企业的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会议,要求各企业在8月底之前按市要求及时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检测仪,对混凝土原材料中的氯离子进行实时把控,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当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如东晨园项目及新洋花苑小区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桩基础施工,我站在检查中签发停工通知书,并提出行政处罚意见移送执法部门。

2、监理单位未有效落实责任:部分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不全,特别是工程的绿色建筑监理细则未认真编制,缺乏针对性;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不严,如剪力墙内的拉钩间距多次抽查、多次发现问题,说明监理隐蔽验收程序不严,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对分包工程管理不严,对现场人员缺乏动态管理。

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不规范:部分施工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项目上未建立样板引路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落实,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配备相关规范标准,个别项目工程资料不能同步进行。

4、工程实体质量方面:个别剪力墙水平钢筋间距控制不严,暗柱单肢箍数量不足,部分墙体拉结筋长度不足,个别的电渣压力焊包不够饱满,存在偏位现象,个别剪力墙根部涨模、漏浆严重,局部混凝土钢筋保护层控制不到位。个别项目复合水泥保温板粘贴不规范,节点处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分户验收记录不能反映现场实体情况,数据抽测不准确,墙面有空鼓现象、地下室有霉斑现象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虽然已经整改落实,但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深入分析项目中的技术措施和质量管理缺陷。

2、施工单位要不断完善工程项目部岗位管理质量责任制,按照合同要求及人员进场计划配足管理人员,加大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从业素质,强化对工程分包单位的质量管控;严格坚持“材料先检验后使用,工序先验收后隐蔽”原则,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执行三级交底、三检制度,实物样板引路制度,按照国家施工验收标准建立工程技术管理档案,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管控水平。

3、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按照合同要求及人员进场计划配足管理人员,加强监理部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工作考核力度,提高监理人员从业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理工作质量,严格把好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关,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工程质量。

4、防范违规使用海砂,当前建筑市场上建筑用砂鱼目混珠,各施工、监理单位应进一步熟练掌握混凝土氯离子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领域违规海砂防控工作的通知》(通住建发[2019]117号)的要求加大对进场的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氯离子含量的检测力度并形成台账留存原始记录。

以上为第三季度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希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过程控制,不能放松质量管理,不得降低质量标准,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