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281/2018-00436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征收办) | 文号: | 东建〔2018〕58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8-09 | 发布日期: | 2018-08-09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转发《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转发《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有关单位:
现将《南通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通建安〔2018〕32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做好落实工作。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县建管局关于公布如东县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东建管〔2012〕18号)即日起废止,今后在我县范围内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等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是南通市或江苏省危大工程专家库中成员,非专家库成员不得作为专家参与方案论证。
同时,请作为专家库成员的同志在我县范围内参与评审、论证、咨询、技术服务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论证报告及初步论证意见、咨询、技术服务的电子档(特殊情况下可为纸质扫描件)报送我局质量安全科,进行业绩初步确认后,统一报市局进行业绩公示。
质量安全科,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88155245。
附件: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