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庄镇关于盘活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实施意见
来源: 袁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07 17:3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有效盘活闲置集体建设用地,激活镇村发展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开展盘活利用。

一、建立领导小组

组  长:潘香香

副组长:冒  军  钱爱平  王晓艳  李卫亮  黄臣虎

成  员:关卫东  缪晓峰  孙  翔  袁小兵  金  鑫

杨春华  韦亚军

领导小组对袁庄区域内存量建设用地资源进行排查,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对拟落户项目开展投资研判,协调处置开发进程。

二、资源排查

(一)存量划拨用地:各村老小学、老供销点等公益设施用地;

(二)有权源的存量建设用地:老村办企业、镇办企业、规划区外闲置废旧老厂房等;

(三)存量建设用地: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2019年第三次土地调查均为建设用地的土地、厂房。

三、操作流程

(一)各村积极排查资源,形成用地信息库;

(二)拟落户企业投资审查:1.注册资本 2.投资额 3.亩产税收不低于5万 4.规上企业培育期 5.环保审查 6.有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

(三)签订投资协议并出具《安全生产承诺书》、《临时建筑申请书》。

(四)投资形式:

1.镇、村投资:回购地面资产、设计建设标准化厂房,积极对接上级奖励政策。

2.企业投资:镇村的土地入股,亩均收益不少于5000元。积极协调企业收购地面资产(企业自身提标扩能的除外)。

(五)建设部门对拟新建厂房进行建筑安全审查。

(六)逐宗地块提交领导小组,业主单位提供蓝图,各部门对前期审查情况进行报告,由集体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七)建设部门对研究确定的项目做好服务和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尽快投入使用。

四、其他

1.相关招商引资政策参照镇相关办法,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2.各项目严禁自行改扩建,必须由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3.相关项目如与上级政策冲突,及时修正完善,消除影响。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