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草案)》获国常会原则通过
信息来源:邮政公司 发布时间:2018-03-15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8年2月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草案)》。《条例》大大优化了发展环境,改善了运行体系,充实了服务规则,巩固了安全责任,创新了监管手段。邮政管理系统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结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推动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坚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贯彻“打通上下游、形成产业链,画大同心圆、构建生态圈”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条例》的制度引领作用,加快提高快递业创新能力,推动新兴业态发展,培养快递产业新动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快递业深度融合;吸引各类资源进入快递市场,积极推动创新,培育新的行业增长点;加强国际快递能力建设,提高快递业服务跨境电商的水平;调动社会共治的各方面力量,助力破解行业发展难题,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快递业优化升级,推动企业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快递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引领快递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注意培育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快递企业;加强快递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大数据及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提高从业人员知识、技能水平,建设快递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加快邮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业治理能力。三是要做好《条例》的宣贯落实工作。要向行业内外广泛宣讲,把条例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广而告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快递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结合行业实际,扎实推进《条例》宣贯工作,同时要广泛联系新闻媒体,以宣贯《条例》为契机,宣传行业发展成就。要稳步推进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推动完善行业法规体系。四是要做好岁末年初、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行业运行稳定工作。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确保行业运行稳定作为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加大春节快递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监测分析,及时发现网络稳定运行风险;妥善安排假日期间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妥善应对。《快递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在立法位阶上,仅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却高于各部委的规章、文件,也高于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出台的法规、规章、文件,各政府部门、企业、协会、员工、用户等必须遵守。在邮政业法规体系中,《快递暂行条例》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