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管发[2013]15号
关于调整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开展全区规划工作,确保洋口港开发科学、规范、有序,实现可持续发展,决定成立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划委员会”)。
一、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张蓉蓉
常务副主任:潘友兵
成 员:郁宏伟、陈长华、钱宏斌、汤 杰、刘乃群、何淑华、李 刚
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由赵国强任办公室主任,张佳佳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季晓吴、徐玲玲。
二、规划委员会议事内容
1.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
2.区规划工作方面的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等。
3.区内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产业项目的规划选址,一般性项目工业类30亩及以上、商业开发类10亩及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
4.区内重大项目及新城开发项目、新城核心区及主干道两侧项目的修建性详规或规划设计方案。
5.新城开发出让地块的开发意见。
6.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经费预算及其它规划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的决策。
三、规划委员会议事程序
规划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委员会主任召集或由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召集,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1.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审查并提出拟审议项目议题,并编制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会务准备就绪后,由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参会委员。
2.会议召集人按会议议程主持会议,会议召集人可视审议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有关部门或机构派代表列席会议。
3.规划委员会决议纪要由规划委员会主任签署。
4.经规划委员会主任同意,规划委员会也可通过文件传阅的方式开展工作,与委员会会议方式通过的决议效力同等。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