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镇) 发布时间:2015-06-10 12: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等情况,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开展全区规划工作,确保洋口港开发科学、规范、有序,实现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同时明确相关工作机制如下:

一、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     任:于立忠

常务副主任:蔡 东

副  主  任:郁宏伟、钱宏彬、汤  杰、许姚军、刘乃群、韦建明

成      员:邵建华、何淑华、赵国强、徐  吉

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由赵国强任办公室主任,张佳佳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办设规划联络员:胡立伟(项目办)、齐  帜(港口办)、朱海峰(经发办)、殷玉轩(临港办)、李 黄(农村办)。规划委员会聘请省、市、县规划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及国内知名规划院所专家为顾问。

二、规划委员会议事内容

1.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

2.区规划工作方面的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等。

3.区内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产业项目的规划选址,一般性项目工业类100亩及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

4.区内重大项目及新城开发项目及主干道两侧项目的修建性详规或规划设计方案。

5.新城开发出让地块的开发意见。

6.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经费预算及其它规划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的决策。 

三、规划委员会议事程序

规划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委员会主任召集,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1.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审查并提出拟审议项目议题,并编制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会务准备就绪后,由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参会委员。

2.会议召集人按会议议程主持会议,会议召集人可视审议项目的具体情况,通知相关顾问参加,并邀请有关部门或机构派代表列席会议。

3.规划委员会决议纪要由规划委员会主任签署。

4.经规划委员会主任同意,规划委员会也可通过文件传阅的方式开展工作,与委员会会议方式通过的决议效力同等。

 

 

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