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华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石化设备;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纬三路南侧经十路西侧;
建设单位:江苏华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淮安忘忧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苏华腾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化高科技环保技术企业,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业务涵盖石油天然气行业,包括水处理和原油处理。其产品包括原油处理、水处理、分离器、LNG、天然气脱硫单元、天然气脱水单元、天然气脱碳单元、热交换器。地面测试设备和其他环保设备。基于市场要求,企业拟拟新增用地40亩,新建设备生产车间、办公楼、危化品库、门卫等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26723m2,购置切割机、卷板机、焊机等主要设备。主要从事石化设备的生产。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000套石化设备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热处理使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喷漆废气与助燃使用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气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过滤棉+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下料废气、打磨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须加强全过程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排放限值;运营期有组织喷漆废气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排放限值,其中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的标准;颗粒物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排放限值。下料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焊接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以及未收集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相关标准。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的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3的标准。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直接接市政污水管网,切削液废水做为危废不外排。废水经预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接管标准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以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再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苏环洋口港(南通)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须合理安排厂区总体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要求建设专门的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固废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治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08600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