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二、三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2-10 17:0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二、三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

规划范围: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二期范围南至海堤路,北至北堤路,西至黄海大道,东至金光大道西350米-临港大道-海吉路,二期规划面积843.94公顷;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三期范围南至海堤路北220米,北至北堤路,东至经二十一路,西至金光大道东500米处-纬三路-经十八路西610米-临港大道-经十八路,三期规划面积828.92公顷;临港二、三期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672.86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2024-2030年,规划远期:2031-2035年。现状基准年为2023年(部分数据更新至2024年)。

产业定位:工业园区本轮规划重点发展以“新材料、新装备、新能源、保税物流、综合物流”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规划区供水采用南通市区域供水,以长江为水源,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港水厂供应,洪港水厂供水规模为60万m3/d。

②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范围属苏环洋口港(南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收集片区,区内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全部送至苏环洋口港(南通)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苏环洋口港(南通)水务有限公司现状设计处理规模5万m3/d(已建废水处理规模3.75万m3/d,1.25万m3/d规模待建设),规划期设计处理能力至6万m3/d,主要接收服务范围内工业废水。

2)排海工程规划

如东洋口港污水处理厂排海工程规模5万吨/日,目前正在开展排口扩容工作,拟将排污能力扩至10万m3/d。

3)中水工程规划

苏环洋口港(南通)水务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厂近期1万m3/d,远期2万m3/d,中水制备率60%。

③供电工程规划:规划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三期预留1座110千伏变电站,电源接自20千伏纤维变;规划110千伏富强变远期扩建至3*80兆伏安;规划新建1座110千伏阳光岛变电站及1座110千伏阳光岛开关站;规划新建1座110千伏城西变。

④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气源为“西气东输”天然气和进口液化LNG,其中西气东输天然气管线来自南通陈桥门站,进口液化LNG主要是靠建设在阳光岛上的LNG接收站,接收进口天然气。规划工业园区内燃气均接自位于临港一期治污路北侧的西气东输如东门站、东能天然气门站以及洋口港临港工业园门站,可满足本园区燃气需求。

⑥供热工程规划:规划范围采用集中供热,热源点为区外南通佳兴热电厂、江苏威名石化热电厂以及金光能源(南通)热电厂。规划远期根据落户建设需求,结合预留及已建的供热管道,新增所需供热管道支线。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如东县各因子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本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TSP、氮氧化物、氟化物、苯并[a]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氯化氢、硫化氢、氨、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标准时使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

(2)地表水环境

监测期间,中心河、北堤河上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

所在区域地下水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水质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

区域内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标准要求。

(5)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6)海洋环境

评价范围海水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二类标准要求。海洋沉积物监测指标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第一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规划期末,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等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铅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

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范围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范围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境

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园区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工业园区规划期末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但工业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

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随着园区开发程度的加强,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

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事故排放等,工业园区在本轮规划建设过程中需提升事故状态的应急响应能力,必须加强事故防范,杜绝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降低对人员的伤害,控制事故影响程度。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二、三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二、三期工业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二、三期工业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二、三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UbvSN5nw0lxZulhqc6aQw,提取码: vvre)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工业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13-84901000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slli@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