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口委〔2022〕4号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经研究,现将《洋口镇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落实。
中共如东县洋口镇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
洋口镇开展“文明家庭”和
“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充分调动全镇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推动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引领,以家庭文明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高标准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活动,为小洋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评选范围
全镇各村家庭户和各单位、各企业中的“新洋口人”家庭。
三、评选标准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推荐的“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兵”要严格对照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信服。
(一)“文明家庭”的条件
原则上省级文明村“文明家庭”不得少于全村总户数的80%,市县级文明村“文明家庭”不得少于全村总户数的70%,具体条件如下: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 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已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文明家庭标兵”条件
在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具有突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群众公认度高,社会影响好,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文明家庭标兵”应控制在“文明家庭”总户数的5%。
(三)“一票否决”条件
凡是符合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市级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为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程序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推荐的文明家庭,必须按照逐级推荐、社会公示、审核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召开动员会,利用广播、宣传资料、宣传标语、辅导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兵”的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及意义,努力营造人人参评、家家争选的浓烈氛围。
(二)推荐评选阶段。各村、各单位、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群众推荐、村级(单位)评选、集中公示、党委审定,评选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文明家庭”和“文明家庭标兵”,在活动中树立一批事迹感人的家庭典型,通过赞美身边人、学习身边人、赶超身边人,使广大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表彰总结阶段。镇党委将对评选出来的“文明家庭”“文明家庭标兵”举行集中授牌挂牌仪式。同时从选出的“文明家庭标兵”中择优推荐参加上级文明家庭评选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站在推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文明家庭”“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文明为荣的浓厚氛围。
3.长效管理,确保实效。在评选活动中,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评选工作纳入群众的监督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要对文明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