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洋口镇浒苔绿潮
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 发布时间:2020-12-06 14:01 累计次数: 字体:[ ]

洋政发〔2020〕151号

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洋口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滩涂紫菜养殖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浒苔绿潮防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根据《2020-2021年度江苏省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苏自然资发〔2020〕153号)的要求,结合我镇浒苔绿潮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6日

2020~2021年度洋口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海洋经济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按照“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及省、市政府浒苔绿潮防控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统一规划、分工协作、属地负责、科学监管”的原则,对我镇2020-2021年度紫菜养殖季紫菜养殖筏架、缆绳浒苔绿潮进行防控与治理,全面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推进“强富美高”新如东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镇紫菜养殖面积大、分布范围广的现状,继续对半浮动筏式养殖的筏架缆绳开展附着绿藻的清除处置。全面清退管辖海域内非法养殖行为,逐步有序退出红线区紫菜养殖生产活动。本年度,全镇需清退压减1661.65公顷,其中清退非法养殖面积1462.46公顷(本县管辖海域355.31公顷、省管“两沙”海域1107.16公顷)、禁止类红线区压减面积199.18公顷;限制类红线区逐步退出,提前做好清退准备。进一步巩固浒苔绿潮防控早期试验成果,落实紫菜养殖不同阶段的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浒苔绿潮滋生和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要以养殖规划为引领,进一步控制养殖规模,积极倡导生态、健康养殖的发展模式,改进养殖方式方法,提升养殖工艺,推进生态化养殖试点,探索建立浒苔联防联控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全县紫菜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非法养殖。一是全面动员。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已查明的海域非法养殖用海行为,要贯彻宣讲到位,讲明厉害关系,逐一告知并签订承诺,消除非法养殖动机。二是组织执法巡查。结合紫菜养殖疑点疑区空间分布情况,统筹调度海上执法力量,对未依法同时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养殖证进行非法养殖或者超范围养殖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查处。三是拆除非法设施。由养殖企业(个人)组织力量,对管辖海域内违法养殖的紫菜筏架,依据法律法规限期拆除,恢复海域原状。

(二)控制养殖规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等国家和省有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进一步规范养殖用海,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合理控制筏式紫菜养殖规模。

1.坚持禁止类红线区全部退出原则。涉及江苏小洋口国家级海洋公园禁止区养殖用海面积200.87公顷(权证面积1739公顷),由天源公司负责全面清退。

2.坚持限制类红线区有序退出原则。对重要生态湿地红线保护区限制养殖用海的,三年内逐步有序退出紫菜养殖生产。一是海域使用登记2020年内到期的紫菜养殖用海,经养殖企业申请,可以续期到2021年6月,到期后全部退出;二是海域使用登记到期未续期的,区别情况逐步退出,对生态红线区调整方案调整后仍在红线区范围内的紫菜养殖企业,于2021年养殖季结束后全部退出。三是海域使用登记有效期在2021年之后到期的紫菜养殖用海,从2022年7月起全部退出。如期间生态红线区调整方案获批,按新确定的红线管控要求执行。

3.坚持“宜养则养、不宜则退”的原则。海域内滩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可养殖紫菜面积逐渐减少,要从集约高效处着眼,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养殖紫菜的区域,鼓励养殖企业(个人)退养还湿,以逐步减轻整个养殖区域的压力。

(三)严控养殖密度。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外的管辖海域,要严格落实海域权属管理和养殖证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合理控制紫菜养殖密度,总体养殖规模和密度不得超过上年度。

(四)规范养殖行为。以严于浒苔绿潮灾害早期防控试验要求为原则,进一步规范紫菜养殖行为,改进紫菜养殖设施,开展生态化养殖,促进紫菜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一是开展防藻新材料新工艺试点。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开展在缆绳上喷涂涂料、套管或使用塑料涂层缆绳以及竹竿包裹等方式方法的防范试点,重点在生态红线区内紫菜养殖企业实施,养殖试点面积不低于1/3。二是落实除藻作业要求。未采用防藻新材料新工艺的紫菜养殖企业,需要严格开展除藻作业。第一次已经在苗种网帘经冷藏下海前实施;第二次,2021年2月底至3月10日实施;第三次,2021年4月10日至30日,对筏架和缆绳上长于10厘米的浒苔绿藻实施除藻作业,再进行回收。三是加强养殖设施管理。探索通过养殖筏架喷二维码或刷写标签等办法,对养殖设施实施标签化管理,严禁养殖设施丢弃入海。四是明确养殖设施回收时间。未采用防藻新材料新工艺的紫菜养殖企业,回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采用防藻新材料新工艺的紫菜养殖企业,经县浒苔绿潮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确实达到无绿藻附着的,回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部署落实(12月底前)

1.制定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省、市、县浒苔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时限、责任措施等。

2.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实抓细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紫菜养殖企业充分了解此次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要求,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全县上下浒苔防控一盘棋、拧成一股绳。

3.摸清底数。渔业办要对辖区内紫菜养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清理和归类,在去年防控试验的基础上,完善形成2020-2021年度紫菜养殖企业“一张图”、“一张表”,督促养殖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全程监管(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

1.制定计划。渔业办要将细化的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到村(社居)和各紫菜养殖企业(个人),并结合省《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要求,组织企业于2021年4月10日前制定出紫菜筏架缆绳回收工作计划,确保紫菜养殖筏架(含缆绳、网帘)到期进行规范回收。

2.全程监管。镇将成立除藻监管队伍,建立部门、村干部与企业挂钩负责机制,加强对养殖企业除藻与养殖设施回收的全过程监管,研究分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解决方案。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县、镇工作组成员的现场监管。

3.源头管控。积极引导紫菜养殖企业开展筏架、缆绳无杂藻附着新材料、新工艺的试点试验,对达到规模试点试验的企业,要给予政策倾斜与财政资金扶持,从源头上解决浒苔滋生与附着问题。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巩固提高(2021年6月至8月)

在浒苔防控结束后,要组织力量开展海上巡查、检查与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企业整改,避免出现筏架漂移与浒苔落海落滩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上级部门通报的问题,要落实专人限期整改,确保浒苔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级指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要切实落实好我县浒苔联防联控工作,并在原浒苔绿潮灾害早期防控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洋口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渔业办:牵头负责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负责开展浒苔绿潮的监测预警工作,为浒苔绿潮防控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镇数据资料的统计汇总。加强与上级浒苔防控机构的工作对接,督促和指导沿海相关镇(区)做好紫菜养殖用海规模压减、养殖筏架除藻等工作。配合开展浒苔绿潮发生发展、防控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研究。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督促沿海村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负责防浒新材料新工艺等生态养殖试点和推广。统筹调度海上执法力量,开展养殖用海执法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浒苔绿潮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紫菜行业协会做好浒苔绿潮防控工作。镇紫菜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配合完成浒苔绿潮防控的各项工作。

镇生态环境局: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实施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组织对浒苔防控区海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评估。

镇财政局:负责浒苔绿潮防控经费统筹协调,适度安排浒苔新材料新工艺研发经费及奖补经费。

镇应急管理局:参与应对浒苔绿潮重大灾害指挥部的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浒苔绿潮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沿海相关村:按照镇浒苔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组织开展本地区浒苔绿潮防控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体系,建立防控工作机制,负责辖区海域紫菜企业(个人)治理浒苔工作的实施和监管,督促企业(个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协助和配合省管“两沙”海域浒苔绿潮防控推进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与公众监督作用,强化宣传举措,确保将部、省、市、县浒苔联防联控工作的目的、意义等宣传解释到位。及时掌握养殖企业利益诉求,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研判和化解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与预案。同时,要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充分保障养殖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资金保障。相关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本年度采用养殖新材料、新工艺和除藻防控中表现优异的企业,要给予政策倾斜与资金奖补,调动养殖企业防浒及试验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执纪问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浒苔防控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因责任推诿、拖延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管控不当出现恶劣群体性事件的要追责问责,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六)强化行业自治。镇紫菜分会要加强紫菜养殖业尤其是会员单位管控,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自治作用,科学确定养殖密度,规范养殖行为,完善养殖行业标准,积极带头和动员会员单位做好防浒新材料新工艺等生态养殖试点和推广,进一步增强行业的约束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养殖生态环境。

附件:1.2020~2021年度清退非法紫菜养殖明细表

2.2020~2021年度压减海洋生态红线区紫菜养殖明细表

3.2020~2021年度各镇区清退压减紫菜养殖任务分解表(县管海域)

4.2020~2021年度各镇区清退紫菜养殖任务分解表(省管“两沙”海域)

洋政发151洋口镇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