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敌草隆原药和5500吨相关制剂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洋口镇) 发布时间:2018-08-13 10:3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敌草隆原药和5500吨相关制剂及联产6000吨盐酸和140吨氯化钠和500吨年色母粒添加剂B-12及联产450吨年硝酸钾、488吨年2,4-二硝基苯酚、1160吨年硫代硫酸钠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二期

承办单位: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新增色母粒添加剂生产线、敌草隆原药生产线、敌草隆制剂生产线,并对3,4-二氯苯胺生产线进行技改,并建设相应公辅设施,建设完成后可年产2000吨敌草隆原药和5500吨相关制剂及联产6000吨盐酸和140吨氯化钠和500吨年色母粒添加剂B-12及联产450吨年硝酸钾、488吨年2,4-二硝基苯酚、1160吨年硫代硫酸钠。

项目总投资:约128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甲醇、甲苯、苯酚、蒽醌类、光气、甲苯、HCl、甲苯、NOx、硫酸雾、硝酸雾等等;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弃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活性炭纤维装置排水、RTO焚烧装置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等;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蒸(精)馏残液(渣)、滤渣、原料包装桶袋、废活性炭纤维、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办公及生活垃圾等;

噪声: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类设备、冷却系统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 废气:本项目色母粒添加剂生产线NOx废气因产生浓度较高,采用双氧水氧化-碱液吸收法处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敌草隆农药粉尘及制剂工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含氯有机废气3,4-二氯苯胺采用活性炭纤维处理后直接高空排放,其它不含氯有机废气合并至厂区废气总管采用新建蓄热氧化(RTO)焚烧装置处理,RTO装置自带喷淋装置处理焚烧尾气。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等相应标准。

② 废水:全厂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本项目高盐废水蒸发析盐预处理后与高浓废水一起进行两级氧化预处理,然后再与低浓废水、生活污水进厌氧+好氧工艺单元后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黄海。

③ 固体废物:本项目的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蒸(精)馏残液(渣)、滤渣、原料包装桶袋、废活性炭纤维、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经过合理的处理处置后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④ 噪声:项目针对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能够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治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产品符合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二期拓展区的总体布局。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通过采用国内尖端设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先进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建设项目总量在启东市范围内平衡;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5km圆形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②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③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环境影响程度;④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能力;⑤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⑥对本项目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日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若需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到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阅读,或联系环评单位提供报告书简本电子版阅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於娟娟

联系电话:0513-81903311

环评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金建大厦14F

电话:025-58805294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rhnt_liuy@163.com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呈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单位:南通罗森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