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茚虫威原药(700吨茚虫威母药、900吨制剂)及1282吨副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小洋口旅游度假区、洋口镇) 发布时间:2018-09-25 14:5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吨茚虫威原药(700吨茚虫威母药、900吨制剂)及1282吨副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一期黄海三路以南、黄海二路以北,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内;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2162.63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茚虫威原药500吨(700吨茚虫威母药、900吨制剂)及1282吨副产品;

(二)区域环境概况

(1)环境空气

评价区各监测点SO2、NO2的小时浓度和SO2、NO2、PM10的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氨、HCl、氯气、甲醇、甲醛、二硫化碳的小时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苯酚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中,酚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要求;甲苯、醋酸甲酯、二氯乙烷、环己烷的小时浓度均满足 “原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要求;光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中国车间空气光气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海水现状评价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黄海水质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挥发酚、非离子氨、活性磷酸盐、甲苯、二甲苯均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各测点昼间噪声介于56.3~59dB(A)之间,低于3类标准昼间噪声65dB(A)限值;夜间噪声介于49.8~53.4dB(A)之间,低于3类标准夜间噪声55dB(A)限值。由上可知,拟建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中pH、硝酸盐、挥发酚、总大肠菌群数、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氰化物、六价铬、汞、砷、镉、铅、铜、锌、镍、铁、锰指标达到I 类标准要求;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达到II类标准要求;氨氮、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指标达到III类标准要求。综上所述,各监测点位地下水环境现状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中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的要求。

总体来说,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影响主要为:本项目废气主要分为含尘废气、光化废气(酸性废气)、含氢废气、含氨废气、高氯有机废气和其他有机废气(除了高氯废气以外的各类有机废气);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经物化预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度废水一并进行后续的生化预处理系统,最后接入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如东)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本项目投产后,昼、夜间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本项目共设置2套废气主处理系统,分别为不含氯有机废气的RTO焚烧处理系统和含氯有机废气的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同时配套的还有本项目在各自车间顶部设置的含氯及不含氯废气的预处理系统,其中:①车间含氯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除雾器”预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颗粒吸附”工艺进行处理;②车间不含氯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碱喷淋+除雾器”预处理后进入“RTO焚烧”工艺进行处理;③制剂车间产生的含粉尘废气单独进行收集,采用“布袋除尘+碱喷淋”工艺进行处理后进入“RTO焚烧”工艺进行处理。最后,RTO焚烧处理系统与含氯有机废气的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废气通过总排口(25米高排气筒)合并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工艺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经物化预处理后,与其他低浓度废水一并进行后续的生化预处理系统,最后接入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如东)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投产后,昼、夜间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均低于相应的标准值。各测点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置,固废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可知,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针对涉及区域周边可能受到直接、间接环境影响的居民进行调查,同时接受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环保专业人士、环保团体的意见及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规划方案的主要环保措施及营运要求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施壮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仇总

联系电话:0513-81903100

传真:0513-81903200

电子邮件:xkqiu@sohu.com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2

电子邮件:jsaei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