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1838/2018-00128 | 文号: | 东政办发〔2018〕64号 | ||
名称: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承接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的通知 | 生成日期: | 2018-05-16 |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513-84512181 | ||
发布人: | 于洁锋 | 审核人: | 冯永军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决定》(苏政发〔2017〕82号)和《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苏政发〔2018〕33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县政府决定,对应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7项,调整为备案事项2项,承接省级部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项,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省政府取消和调整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于承接下放、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抓紧完成工作衔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履行审批监管责任,确保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管到位。
附件:1. 承接省级部门取消的企业投资项目事项目录
2. 承接省级部门下放、委托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