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公路整体形象,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满足群众出行要求,促进我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县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深化路域环境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在我区开展深化路域环境建设综合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政府城镇化建设发展目标及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总体要求,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力推进新兴海港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现代旅游城市”三个城市建设的奋斗目标,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我区路域环境“畅、安、舒、绿、美”建设,提高公路安全、快速通行能力,保证公路自身发展“完好、安全、畅通”,为建设美丽大豫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棚披,无新增违法建筑或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设施,无擅自架埋设管线行为,绿化带管理到位。
(二)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摆摊设点、马路市场、种植作物、焚烧物品、擅自设置非交通标志等现象,垃圾桶(箱)设置规范,绿化管护到位。
(三)公路集镇地段。路面整洁,无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现象,路面两侧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挂等现象,中间带、侧分带、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完好。公路桥梁下无利用桥梁架设管线、系缆船舶等行为。
(四)涉路施工路段。施工作业区安全设施符合规定,施工无扬尘,材料机械堆放有序,无污染路面现象,建筑垃圾及时清离。
以上四路域,管理责任主体均为公路沿线各村、各相关单位,交通、国土、工商、建设、城管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和标准
(一)集镇段整治。及时清理集镇段两侧的摊外摊、店外店、移动广告牌等,店牌店招一律不得占用路面路肩,保证车辆通行秩序良好,路侧排水设施无堵塞。坚决取缔公路两侧乱摆乱设的移动式、悬挂式的广告牌、横幅。对影响交通安全、社会反响强烈的马路市场,进行重点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二)路面污染整治。各村各单位加强污染源头管理,明确责任和义务,防止抛、洒、滴、漏等污染路面现象。对于污染路面行为,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清理、整治。
(三)公路两侧堆积、垃圾清理。各村要做好沿线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得在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堆放柴草、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物品,加强日常管理。垃圾桶(箱)必须设置在公路路肩外侧,造型统一、美观,及时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日积日清。
四、工作时间部署
(一)2014年度完成老334线、大豫镇区(S222线K0+000+500)的集镇段整治任务,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二)2015年上半年度完成其他公路整治任务。
(三)2015年下半年梳理整治成果,巩固整治成绩,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路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康 徐
副组长: 秦海健、翁雪峰、管永庆、唐国华、 俞叶美、刘 勇、谢建友
成 员: 沈春辉、顾 松、何 玮、冒东升、袁雪峰、曹周明、邱李兵、周 新、吴红飞、施松兵、陆惠达、张志连、印雪峰、何爱玲、张海林、陈 昌、孙 丹、张红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永庆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沈春辉,办公室设在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城管中队办公室内。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整治重点,引起全社会关注。对各种“脏、乱、差”等问题及时整治,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协调沟通,严格督查落实。区深化路域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深入整治现场,强化调度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对工作开展好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视情通报批评。
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