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214/2012-00144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新店镇 | 文号: | 新政〔2012〕68号 | ||
成文日期: | 2012-04-10 | 发布日期: | 2012-04-10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建立新店镇水厂回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建立新店镇水厂回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新店自来水厂和汤园自来水厂的资产回购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店镇水厂回购工作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鸿飞 镇长
副组长:钟小梅 副镇长
毕 挺 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缪四海 周献成 吴宇峰 王益峰 陈晓琴 张国平 朱 斌 冒亚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及监督组,办公室主任由毕挺同志担任,监督组组长由缪四海同志担任。
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