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214/2018-00085 | 分类: | 其他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新店镇 | 文号: | 新政〔2018〕57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发布日期: | 2018-10-16 | 有效性: | |
名称: | 新店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
新政〔2018〕57号
新店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全面提升“河长制”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
二、考核内容
1.是否建立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等级河道落实河长、河段长,村级沟塘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村(居)党组织书记为河长,分片负责河长制巡查等工作。
2.是否按时巡河,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3.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河长制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照片等。
4.是否按时保质保量报送信息。
5.是否按时达标申报。
6.相关台账资料是否完善等。
三、考核办法
采取日常督查、季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检的方式相结合、村自查自纠与镇河长办评分相结合。检查具体采用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相结合的方式。
实行申报制,鼓励各村(居)率先达标,并加强日常管护(具体见附表)。
日常督查:镇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河长办、镇五位一体长效管理办公室组织正常的督查,有群众有举报经查属实的,一律严格按考核评分内容进行扣分。被媒体曝光的有一次扣10分。
季度考核:每季对督查情况、申报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对各村(居)河长制工作进行评分排名。季度各占25%,即季度得分×25%折实。
年终考评:年终考核得分=各季度考核分相加-被曝光次数×10分。
四、奖惩措施。
河长制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河长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列入年度镇党委、镇政府对村(居)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10分)。同时,对于综合考核前六名的,发放奖状;并评选六名村干部给予表彰。
按考核得分依次排名,对得分第一名的村(居)奖励5000元;第二名、第三名的村(居)各奖励4000元,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的村(居)各奖励奖金3000元。其他达标的村(居)奖励2000元。
附1:新店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2:河长制达标及长效管护申报表
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 |
共印40份
新店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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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村(居)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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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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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长制小组”落实 |
“河长制小组”落实率100%,分工明确、网络健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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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河长”的,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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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段长”落实 |
“河段长”落实率100%,有效履行职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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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河段长”的,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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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传员落实 |
宣传员落实率100%,宣传员做好河长制相关宣传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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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河道至少一名宣传员,缺一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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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察员落实 |
监察员落实率100%,监察员做好河长制相关监察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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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条河道至少一名监察员,缺一名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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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档案资料收集 |
河长制各类文件整理,媒体宣传报道收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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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文件、材料未整理归档的,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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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信息报送 |
河长制各类信息报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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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至少报送一条信息,每少一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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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道巡查 |
“河长”巡查质量和频次满足要求,巡查记录规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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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巡查每少一次扣1分,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和处理的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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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河道管理 |
进行日常河道管理,及时发现并阻止非法涉水行为,打击垃圾入河、非法捕捞、电捕鱼工作到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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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有一起非法涉水行为未及时报告和阻止的扣1分。在上级督查考核中,每发现一例非法涉水行为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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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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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 村(居)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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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得分 |
备 注 |
|
9、河道清障 |
对河道内阻水情况了解清楚;及时制止、清理网箱网簖、沉船、坝头等情况;无新设障现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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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内阻水情况不清楚的扣2分,有新设障现象一处扣5分,每有一处笼网或套网、网箱、沉船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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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封堵所有畜禽养殖排水口;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后排放。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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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每有一处尾水直排扣5分;畜禽养殖直排的有一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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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活污水治理 |
配合污水管网建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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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污水管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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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业及点污染源治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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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有一处沿河企业排污口排放不达标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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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河长制达标及长效管护申报 |
达标河道向镇河长制办公室申报。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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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申报的一条一次扣3分,申报次数每少一条一次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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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 |
完成上级河长交办督办事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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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 |
注:等级河道新增三网每发现一处,村党组织书记及所分工组村干各扣100元。
河长制达标及长效管护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河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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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次申报 |
第 次 每年申报3次(第一次6月份之前,达标申报;第二、三次8月份、11月份,长效管护申报) |
村(居)自评(所做工作、河道现状) |
申报单位盖章: 河(段)长签字: 年 月 日 |
镇考核意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