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2216/2018-00054 | 文号: | 东卫〔2018〕66号 | ||
名称: | 关于印发如东县卫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2018-04-06 |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政策文件/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卫计委 | 联系电话: | 0513-84111238 | ||
发布人: | 厉新梅 | 审核人: | 葛锡兵 |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如东县卫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组织实施。
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如东县卫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南通市南通人民政府委关于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安委办〔2018〕13号)精神,特制定全县卫计系统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更严密的责任制、更严格的监管、更有效的风险预防控机制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降低事故起数;以防范遏制我县卫计系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着力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实现全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努力为“平安如东”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卫计安全生产体系基本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趋于完善,职业病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卫生计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到2030年,卫计安全管理体系更加科学高效,安全生产治理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水平跨进全省先进行列。
三、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策略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卫计委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3次,同时与下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平安综治、维稳消防等责任书,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县卫计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委主任担任组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成员为委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县卫计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委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医政医管科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落实卫计行政部门监管职责。严格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卫计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联系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卫计委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联合消防、治安、安监、质检等执法部门,采取行政管理与专家督导相结合方式,加大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抽查、督查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力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关。
(三)严格落实卫生计生单位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各单位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行业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卫计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安全生产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持续完善卫计系统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各单位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强化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一并追责,从严处理。
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一)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使责任体系覆盖本单位各科室、各层级和生产各环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同时要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设,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指导本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协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二)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重点提升现场医学处置、途中安全高效转运、后方综合救援“两点一线”三个主要环节的快速响应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全面梳理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医用辐射防护等特殊作业管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完善重点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案。
(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组长全面负责,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事故调查报告要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事故原因,并视情况向社会发布,做好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建立健全本系统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1-2个月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评估,对事故发生后限期内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处理。
六、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详细的信息档案和隐患台账,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连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四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季度在单位内部公示1次安全隐患,让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隐患整改。
建立卫生计生单位重大风险隐患判定标准,健全县卫生计生重大风险隐患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本单位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强化县级卫生计生单位运行安全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提升单位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的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电梯等检测维护。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危险房屋隐患整治。完善党和政府重大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强化传染病防护保障;加强以医疗废物和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以及饮用水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与公安、消防、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协调联动,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卫生计生单位事故。
(三)提升职业病防治监督和服务水平。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安监部门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完善相关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推进与工伤保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及时让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和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管理,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根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业病科在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监测、评价、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基层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逐步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以农民工尘肺病为切入点,规范职业病诊断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职业中毒和核辐射应急救治水平。
(四)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患者投诉管理。各单位要加强门(急)诊和病房安全管理,加强行政值班值守及节假日期间门(急)诊医疗力量配备,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落实好传染病防控和疑似传染病人生活垃圾,以及毒麻限剧药品、精神性药品、放射源等有毒有害物品和相关废物的管理措施,协调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健全医患纠纷“三调解一保险”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值班,严格落实安保日常巡查制度,配齐安保力量,医院门口放置防冲撞设施,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防止出现由于医患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高危场所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传染病自治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涉及核、生、化、爆高危场所以及水、电、煤、气、热等重点部位的巡逻看护,确保安全标识明显,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各单位要率先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要加强传染病防治重点科室、环节及防治人员的管理;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实验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废液处理等环节自查自纠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重视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建筑工地、氧气站、放射源、锅炉、电梯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各种安全问题。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妥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六)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安全值班考勤考核标准,落实总值班、值班、备班、保卫人员等职责。配齐安保力量,完善保安人员防护装备,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门培训和考核,提高自卫和防范技能。根据单位周边治安状况,统筹安排、科学制订技防建设工作规划,逐步实现监控系统对重点部位高清全覆盖。大力推进物防建设,加强硬件装备,保障医院消防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医院出入口和重要场所设置铁栅门、入侵报警、电子门禁系统等,配备消防器材及防冲撞隔离设施,全面落实和升级内部一键式报警器、高清摄像头、智慧用电,严防发生意外事件。全面排查应急等设备设施,加强日常定期检测,确保设备设施齐全、有效。逐步健全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实现系统之间互联互通。
七、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一)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充分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不断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和办公条件,配备相应的工具和装备。设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一线人员奖励资金。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提升安全管理手段,逐步形成专业化、常态化、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一院出事故、万院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的安全教育防范机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发展水平。
(二)加强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各单位要依法设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后勤保障以及医疗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每年至少开展2次考核演练,建立奖优罚劣机制,适当奖励长期工作在安全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
(三)强化职业病防治信息化支撑。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持续、系统收集相关信息。规范职业病报告信息管理,强化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利用。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纳入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常规培训内容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全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全员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加强科室安全小组建设,着力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素质,强化个人遵章守纪和监督防范意识,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设立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传真、邮箱、微信等,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和全体职工监督、参与和支持各项安全工作,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当前,全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漏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尤其是县级医院,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每起安全事件,都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对于大力提升全县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着重大社会意义。
(二)加强领导,强化抓好贯彻落实的责任落实和制度落实。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有效合力。制定配套制度措施办法,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着力在抓落实上出实招、硬招,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具体实施政策措施,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推进。
(三)强化督查,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把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的重大督办事项,要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四)切实行动,抓紧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县卫计委实施方案,对重点措施任务结合实际落实分工,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科室人员和完成时间,要做到立行立施,全面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和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将实施方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于2018年4月26日前上报我委办公室(联系人:缪兵;电子邮箱:359375691@qq.com)。
附件:县卫计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县卫计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旭初
副组长:陈建权 顾溯溯 徐德建(常务)
缪文龙 缪卫宏 彭小丽 李 华
成 员:葛锡兵 高小松 刘从军 王银华 周 卫
费蕴枫 刘建华 李亚东 冯国洋 鲍建国
姜红波 张玉莲 沈 燕 王 莉 孙栋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徐德建兼任办公室主任,葛锡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缪兵为具体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