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2216/2025-00043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卫健委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日期: 2025-06-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东县卫健委职业卫生涉企行政检查表
如东县卫健委职业卫生涉企行政检查表
来源: 如东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5-06-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卫健委职业卫生涉企行政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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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用人单位是否有卫生健康部门部门出具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2.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是否明确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

建立、落实、公布

是否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和公布。13个管理制度包括防治责任制度、警示与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


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是否实施职业卫生“三同时”。


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体检结果是否告知,并有确认签字;对体检异常是否处置;新发职业病人是否报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是否监测。


职业卫生培训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过职业卫生专题培训;2.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

1.用人单位是否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是否治理;2.是否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3.是否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劳动者。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设置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主要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的设备或工作场所,是否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重点检查存在高危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工作场所)。


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合同告知

订立劳动合同时有无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是否重新签定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工作场所是否配有通风、排毒、降温、除尘等;是否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十一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使用

1.是否有个体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和采购发票;2.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有无个人领用和更换签字;3.未按要求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数量。


十二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职业卫生管理法定义务

1.工作场所是否将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是否正常;3.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否设置有报警装置等内容。


十三

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

1.是否按规定处置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

2. 是否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