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548/2018-00058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文号: | 东文广新〔2018〕74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9-13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印发《关于开展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委[2018]16号)精神,结合全系统实际,局党组制定了《关于开展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关于开展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如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2018年9月13日
关于开展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在建航站楼“9.2”高坠事故教训,又逢国庆、中秋将至,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东安委[2018]16号)精神,切实稳控全系统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局党组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在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科、旅游科、广播影视科、新闻出版科、文化艺术科、文物管理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其他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文化市场管理科,具体负责形势研判、组织协调、按时序督办、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
三、检查范围
全系统直属单位、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四、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按时序组织开展大检查和局领导带队督查三个层面进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9月份)
自查自纠的对象是各生产经营单位。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自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自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自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自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自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当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
(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大检查(10月至11月中旬)
1、责任落实
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普查、复查、抽查工作。按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监管,确保此次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在大检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大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由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按局总体方案制定,并和大检查相关台账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检查重点
⑴文化市场管理科、广播影视管理科:重点检查网吧、娱乐、影院等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应急设施是否完好、疏散标志是否醒目等问题。
⑵新闻出版管理科:重点检查印刷企业及出版物经营单位等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车间、仓库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⑶文物管理科:重点检查博物馆及文保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严格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要建立健全博物馆及文保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班、巡逻、文物保管和消防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⑷文化艺术科:重点检查文艺活动场馆和现场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各单位都将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这些活动具有规模大、社会影响面广、聚集度高的特点,各类突发性和偶然性因素增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举办大型群众文艺活动的监管,明确活动主办者、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各方的安全责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疏散出口、应急照明等逐项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⑸旅游科:重点检查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要逐个经营单位(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人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处置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旅游用车;并逐个经营单位(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力配合行业管理科室、直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局领导带队督查(中秋、国庆节期及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局领导将对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进行督查,重点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查大检查的台账资料,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并将紧扣“中秋”、“国庆”、长假等重点节假日时段前后,带队抽查督查相关被查生产经营单位,次数不少于2次,具体督查时间由带队领导确定。
根据县安委会要求,10月份开始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汇总表报送实施周报制度,每周三下午下班前,11月5日前报大检查阶段性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工作情况,12月20日前报大检查工作总结,请相关科室及时报送至牵头科室汇总。
附件:1.安全大检查企业(单位)自查检查表;
2.行业管理科室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如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2018年9月13日
附件1
安全大检查企业(单位)自查检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自查内容 |
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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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
(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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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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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
机构: □有 □无; 职工人数:;专职安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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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障安全投入、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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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
一级□、二级□、三级□、小微□ |
(6)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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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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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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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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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有限空间、动火、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
3 |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
(11)“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建设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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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全风险公告制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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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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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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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1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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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今年以来被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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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急管理情况 |
(17)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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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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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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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 |
6 |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
(2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组织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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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高危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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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当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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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复核情况 |
镇区普查人员 (签 名) |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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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复查人员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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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抽查人员 (签 名) |
注:1、此表一式3份,企业自查后1份留存,另2份分别报各镇(区)安监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复查复核人员需在企业留存的1份上签字。
2、具体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2
行业管理科室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科室: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单位)自查情况 |
派出检查情况 |
执法处罚情况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数 |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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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数 |
隐患数 |
检查企业(单位)数 |
查出 隐患数 |
整改 隐患数 |
挂牌重大隐患数 |
关闭取缔数 |
停产整顿数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数 |
处罚金额(万元) |
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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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家) |
个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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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注:1、汇总表数据务必客观、真实、准确;汇总数据为截止填报当日,安全大检查开展的累计数据。
2、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21210,电话8452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