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文旅行业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09 17: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区、街道)文化站,各文化

旅游经营单位:

现将《全县文旅行业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一并抓好贯

彻落实。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 1 月 11 日

附件:

《全县文旅行业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 -

附件

全县文旅行业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

结合冬春季文旅行业实际和特点,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3 年春节

前夕结束,开展全县文旅行业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

“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

求,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危险化学品事故剖析警

示会议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15 条硬

措施和行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7 个方面 22 条重点内容,深

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行业领

域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持续绷紧“安全弦”,始终压实“责任链”,- 3 -

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消防

1.文旅场所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

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

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

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2.文旅场所在装修装饰时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

板、违规电气焊作业、改变房屋内部使用性质等违规行为;是否

存在企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是否存在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偏大、消防

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星级饭店等单位的厨房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

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是否

经常清洗烟道,烟道周边是否堆放可燃物等。

3.文旅场所在营业开放期间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

等明火作业;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闪点小于 60℃的

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

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停放或

充电。- 4 -

4.文旅场所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

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

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影响消

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5.是否根据新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

织演练,“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否落实有

关消防安全要求,场景布置是否使用大量可燃物、易燃物,场内

是否有 2 个以上逃生出口并有明显标识,是否组织过全员消防安

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

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6.A 级旅游景区是否定期巡查巡护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重点

部位,是否组织对林下可燃物进行常态化清理,“树线矛盾”是

否按期闭环整改到位,森林消防蓄水池水位是否保持正常,物资

储备和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配备到位。

(二)旅游包车

1.旅行社是否严格执行《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

行)》中的“五不租用”(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

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

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规定。- 5 -

2.旅游包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非法营运、异地经营、驾

驶员疲劳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3.导游是否对旅游包车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

是否对游客进行安全提示提醒。

(三)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是否依法登记运行,操作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作业、

发现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2.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是否针对人流客流特点,

采取防滑、防拥堵措施。

3.旅游观光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四)危险化学品

1.文旅场所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本单位

危险化学品的存量、使用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用、保管和

处置危化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是否建立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

管理机制,是否日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3.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使用的干冰、84 消毒液、酒

精溶液等危化品,是否落实重点岗位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安全

防范措施。

4.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堆放烟花爆竹等专业燃放类- 6 -

产品的现象。

(五)城镇燃气

1.行业领域餐饮场所和局系统直属单位食堂是否安装燃气

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

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

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

2.行业领域餐饮场所和局系统直属单位食堂是否按照既定

目标完成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程,是否对餐饮场所燃

气使用安全重点薄弱区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是否对餐饮场所工

作人员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经常性提醒做到开窗通风、

人走关阀。

(六)既有房屋建筑

1.文旅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

违规占用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

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

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是否大量使用

易燃可燃材料。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是否对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措施,

做好安全防范。- 7 -

(七)涉及有限空间、动火和临时用电作业企业

1.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作业前是否办理有

限空间作业证;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有专人监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员

是否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有限空间内的气

体进行检测评估。

3.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

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对

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4.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临时用电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前是否

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6.是否严格执行动火、临时用电作业旁站监护规定。

三、时序进度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 年 1 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

广泛动员部署。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部署

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 年 1 月上旬至 2023 年春节前夕)。

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照工作方案,精- 8 -

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各直属单位、文旅

经营场所对照重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 年 1 月 20 日前)。县局组织检

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推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

机制,适时组织督查抽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经营场所

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

实际,全面梳理分析容易导致责任事故的重大隐患,明确专项整

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根据行业整治方案,确保查大问

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强化问题整改。要紧盯重点查问题、瞄准效果除隐患,

坚持即知即改、边整边改、整改结合,在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上

下功夫、见实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责令限

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明

确专人盯防,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

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

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强化督导检查。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文化市场综合- 9 -

执法大队要排定计划,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四不两直”、

明查暗访、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专项督导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

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统筹好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

系,提高督导检查质效,不得随意要求停业整顿,坚决避免简单

化,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