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353/2019-00066 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统计局 文号: 东统〔2019〕29号
成文日期: 2019-07-09 发布日期: 2019-07-09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县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7-09 09: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如东县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如东县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如东县统计局

2019年7月9日

如东县村级统计基础工作

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苏统〔2016〕59号)和南通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通统办发〔2016〕29号)、《2017年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点》(通统办发〔2017〕7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措施,确保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统计工作夯实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实现全覆盖、无盲区的统计网络,构建稳定高效的基层统计工作体系;打牢基层统计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规范和畅通统计信息采集、报送,深入推进“六位一体”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和统计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

按照“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先易后难、全面达标”原则,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全县所有村(社区)建设成为统计规范化合格单位。

二、建设标准

根据省局、市局要求,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办公设备和经费保障“五到位”的建设标准。规范要点为“五有五化”。

“五有”具体是:

1.有领导。村(社区)两委班子重视统计工作,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并将统计工作纳入两委议事日程,落实和解决统计工作经费。

2.有人员。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变动,及时报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备案。

3.有职责。建立村(社区)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职责,汇编成册。

4.有场地。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5.有台账。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统计台账资料完整无缺。

“五化”具体是:

1.统计人员专业化。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一般应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接受过统计教育培训;村(社区)统计人员及时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统计业务培训。

2.统计业务制度化。严格遵守统计调查制度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方案和计算方法,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积极开展或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基本单位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对统计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统计资料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做好统计调查资料保密工作,依法保守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家庭个人秘密;统计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统计资料交接手续,确保统计资料保存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3.统计资料档案化。村(社区)配有统计专用档案柜(橱);统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立卷归档;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长期保存。

4.统计手段现代化。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配备齐全;统计人员具备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统计数据传输网络化;有固定的电脑用于统计工作和保存数据资料专用的存储介质。

5.统计管理法治化。抓好本村(社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和参与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统计人员自觉加强统计法制学习,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自觉抵制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按照上级统计调查部门检查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并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

三、推进步骤

(一)制订计划。各镇(区、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村(居、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计划,明确推进节点,制定村级工作制度。工作计划于2019年8月30日前上报县统计局。

(二)组织申报。考虑到村级统计工作条件地区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各镇(区、街道)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树立典型。逐一对照、全面自查,对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在资料整理完善、准备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将具备条件的村(社区)组织申报。

(三)典型引路。县统计局于7月30日前培植典型,并召开全县村级统计规范化推进会,组织各镇区现场观摩学习。各镇(区、街道)自行培植的典型必须于8月15日前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参观学习。

(四)核查验收。验收采用现场验收和资料送审两种形式,对照《如东县村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县统计局根据村(社区)提供的材料逐项核查,合格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考核评分表由各镇(区、街道)进行自评打分和县统计局审核打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对于建立健全统计工作体系,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和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镇(区、街道)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要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达标。

(二)加强宣传,培育典型。各镇(区、街道)要结合工作要求,加大对村级规范化建设的宣传,特别是典型村居典型事迹的宣传,努力营造强力推进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指导,强化考核。各镇(区、街道)对基层工作的指导要做到精细、精准、精确,要加强对村(社区)统计工作的跟踪指导。要将村(社区)统计工作列入镇对村居考核内容,健全考核机制,把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后统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细抓。

五、明确分工

县统计局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各镇(区、街道)开展村级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宣传发动,营造村(社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树立典型,严格考核。

镇(区、街道)统计机构职责:做好实施计划和相应的组织工作;组织辖区内村(社区)逐条对照标准,全面梳理和整改薄弱环节,开展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组织达标申报验收工作,上报《如东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及时向县统计局报告推进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

六、其他事项

2019年10月份各镇(区、街道)开始组织辖区内村(社区)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评申报工作,填写《如东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县统计局将组组织考评组对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村(社区)进行实地核实,并对考核评分表中所涉及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力争10月底前完成全县的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的验收。

附件:1.如东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

      2.如东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3.如东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如东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

建设项目

建设标准

五有

有领导

村(社区)两委班子重视统计工作,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并将统计工作纳入两委议事日程,落实和解决统计工作经费

有人员

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变动,及时报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备案

有职责

建立村(社区)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职责,汇编成册

有场地

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台账

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统计台账资料完整无缺

五化

统计人员

专业化

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一般应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接受过统计教育培训

村(社区)统计人员及时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统计业务培训

统计业务

制度化

严格遵守统计调查制度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方案和计算方法,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积极开展或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基本单位统计工作

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对统计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统计资料及时进行分类整理

做好统计调查资料保密工作,依法保守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家庭个人秘密

统计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统计资料交接手续,确保统计资料保存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统计资料

档案化

村(社区)配有统计专用档案柜(橱)

统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长期保存

统计手段

现代化

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配备齐全

统计人员具备一定计算机应用能力

统计数据传输网络化

有固定的电脑用于统计工作和数据资料保存

统计管理

法治化

抓好本村(社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和参与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统计人员自觉加强统计法制学习,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自觉抵制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

按照上级统计调查部门检查要求,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并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

附件2

如东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建设项目

分值

规范化建设考核内容

检查要件

一、“五有”

40



1.有领导

8

① 没有明确分管本村(社区)统计工作的领导,扣2分

② 没有将统计工作纳入两委议事日程,扣 2分

③ 没有落实和解决统计工作经费,影响正常统计工作,扣2分

④ 未能及时完成上级统计机构安排的统计调查任务,扣2分

① 村(社区)公布组织机构和领导分管职责

② 村会议记要中有统计工作经费等的记录

③ 统计检查中被认定不配合调查的有关证据

④ 上级检查认定的单位统计工作未正常开展

2.有人员

8

①没有任命统计负责人扣2分

②没有统计业务人员扣2分,统计人员数量与统计工作不匹配扣2分

③统计人员变动,没有及时报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备案扣2分

④统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统计能力,不能胜任统计报表业务扣2分

① 村(社区)统计负责人任命、盖公章

②现场认定统计业务人员,及业务人员与工作量是否匹配

③查看统计人员变动报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备案记录

④认定统计人员的统计能力,由县统计局印制相关统计法、统计条例、工作制度等内容实地验收时现场考核

3.有职责

8

①未建立村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职责扣4分

②未完成汇编成册的各项制度和职责扣4分

①村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职责

②汇编成册的各项制度和职责

4.有场地

8

①没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扣8分

①村提供照片,现场认定

5.有台账

8

①没有建立统计台账扣4分

②统计台账资料记录不完整扣4分

①-②记录完整的统计工作记载簿


二、“五化”


60



1.统计人员专业化

5

①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没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扣1分

②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统计教育培训的扣2分

③村(社区)统计人员未及时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统计业务培训扣2分

①-②现场查看统计工作人员名录资料、相关证书和培训资料

③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的相关证明通知文件照片等

2.统计业务制度化 

20

① 未遵守统计调查制度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方案和计算方法,扣 3分

② 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不及时,扣1-3分

③ 未开展或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基本单位统计工作,扣3分

④ 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不健全,扣3分

⑤ 对统计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统计资料未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统计资料保存的不连续性、不完整性,扣3分

⑥ 未做好统计调查资料保密工作,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家庭个人秘密等发生泄漏事故,扣3分

⑦ 重要统计数据的对外使用未经上级统计部门的确认,扣2分

①-③ 上级统计机构及相关专业处室根据工作记录和现场验收情况提供扣分证据

④现场查看统计资料是否健全。

⑤-⑦   上级统计机构根据工作记录和现场验收情况提供扣分证据

3.统计资料档案化

10

①村(社区)未配有统计专用档案柜(橱)扣2分

②统计资料未及时装订成册归档扣4分

③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未长期保存扣4分

①-③村(社区)提供照片资料,上级现场验收

4.统计手段现代化

10

①未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计算机及相关打印设备,扣3分

②人员不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扣3分

③  没有固定用于统计工作的电脑及有专用的保存数据资料的存储介质、数据传输未实现网络化,扣4分

①-③村(社区)提供照片资料,固定用于统计工作的电脑必须是近三年新购买电脑,上级现场验收

5.统计管理法制化

15

①本村(社区)未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扣 4分

②村(社区)主要领导、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未参加统计普法学习,未能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扣3分

③ 协助配合和支持上级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检查,如不配合检查,扣4分

④ 未能依法统计,存在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伪造、篡改原始统计资料,要求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现象,扣4分

①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有资料和图片)

②③④由上级统计机构根据工作记录和现场验收情况提供扣分证据


附件3

如东县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

参加考核单位(公章):

 

分值

镇(区、街道)

自评分

县统计局

审核得分

扣分项及原因

1.有领导





2.有人员





3.有职责





4.有场地





5.有台账





6.统计人员专业化





7.统计业务制度化 





8.统计资料档案化





9.统计手段现代化





10.统计管理法制化





合计得分





 自评单位(公章)                    审核单位(公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