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信息来源: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7-12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 《 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如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 > 的知 》(通办发〔 2014 〕78 号)和《 中共如东县委 、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东发〔 2014 〕26 号),设立县商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口岸办公室 、县粮食局牌子。
一 、 职能转变
(一) 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1.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
2. 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取消和下放的其他职责 。
(二)承接的职责
承接国务院 、 省政府 、 市政府明确下放给县商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
(三)划转的职责
1. 将县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委员会 。
2. 将县粮食局的职责划入县商务局 。
二 、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 、 省 、 市有关内外贸易 、 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 、 方针政策, 拟订全县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 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 、 区域经济合作 、 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
(二)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招商引 资政策, 指导 、 协调 、 管理全县招商引 资工作; 负 责拟订和组织推进全县招商引资的考核 、 奖励和认定办法; 牵头组织全县招商引资活动;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宣传 、 发动; 会同有关部门检查 、 督促各单位改善投资环境;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
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
(三)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体系 、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模式 、新业态建设;承担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和进口交易中心的培育和建,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和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
(四)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审核在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 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本县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推进全县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牵头组织境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 。
(五)负责按规定承担国内外贸易 、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推进流通标准化、信息化 。
(六)负责拟订全县电子商务流通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商务新业态,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
(七)负责促进全县流通产业促进体系建设, 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推进连锁经营 、 商业特许经营 、 物流配送 、 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 监督管理拍卖 、 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 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制定加油站( 加油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的初核上报及市场运行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
(八)负责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和提升发展, 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 、 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 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
(十)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规定承担商务领域行政综合执法,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等相关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 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二)负责承担全县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参与开展反垄断调查, 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三)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负责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工作,承办和联系对口 帮扶对口支援工作 。
(十四)负责全县新增口岸、扩大开放的报批和验收; 研究制定全县口 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指导全县口 岸企业业务工作 。
(十五)负责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依法制定地方粮食流通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六)负责全县粮食市场价格采集、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县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等的供应与管理 。
(十七)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油计划、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并监督实施;提出地方粮油储备及收储、 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协调承担上级储备粮油的收购 、 储存 、 调运等工作;依法开展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
(十八)负责编制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 指导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和推进全县粮食市场的建设与管理, 增强粮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三 、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挂 “ 政策法规科 ” 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后勤事务; 负责政务公开管理等工作;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承担商务工作绩效评估;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信息调研 、 新闻发布和本系统法制宣传、公文和印章管理、政府采购、接待、保密、档案、通信、文印等工作事务;承担信访维稳和安全保卫工作; 承担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 、 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牵头办理县人大、县政协建议提案、县领导批示件。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 、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协助做好局党总支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党组和机关日常学习活动的安排和考勤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劳动工资、 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配备、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会、离退休人员、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挂钩帮扶、计划生育、人民武装和统战工作 。
(三)行政服务科
负责依法审批或报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事项;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备进口审核转报;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核转报;负责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内销) 业务审批;负责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核查;负责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审核转报;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变更)登记和电子口岸备案;负责境外投资企业设立审核转报;负责鲜茧收购资格许可审核转报;负责拍卖企业设立审核转报;负责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审核转报;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负责成品油经营许可审核转报;负责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负责粮食收购活动的资格审核、 审批以及跨地区粮食收购的备案;负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格审定;负责局行政服务的组织、协调与跟踪。
(四)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
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重点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 茧丝绸市场、原油 、成品油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商贸流通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 。
(五)流通业发展科(挂县 “ 菜篮子 ” 工程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体系 建设与流通业现代化等方面的法律、 规章和标准;贯彻调整优化流通产业结构的政策并组展实施;指导全县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拟订促进全县重点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工作,推动现有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推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连锁经营、 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促进商务新业态、
新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市场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 租赁、旧货流通、汽车品牌销售、二手车流通 、非营运汽车报废等汽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 “ 菜篮子 ” 工程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肉类、 蔬菜等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
(六)商贸服务科
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 、引导、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指导系统内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改制并做好相关问题的处置;负责系统内改制企业零星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管理;负责改制企业来信来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问题的处理,确保改制企业的稳定;负责餐饮业 、住宿业、家政服务业、 会展业、 美容美发业、 沐浴业、照相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商贸流通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中国海鲜之乡品牌建设相关工作。
(七)对外贸易管理科(挂 “ 口岸运行管理科 ” 牌子)
贯彻落实对外贸易政策法规,指导、协调、管理全县对外贸易工作;拟订全县对外贸易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和跨境电子商务建设;承担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和进口交易中心的培育和创建;承担国家和省市出口基地的梯级培育和推进;指导协调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服务与技术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推进;负责全县新增口岸开放、扩大开放的报批和组织验收;负责已开放水域内新建码头对外开放的审查、验收和报批;负责口岸联合办公中心的综合管理;负责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协调,组织实施集装箱运输联合办公;负责开放区域内临时靠泊、“ 三超船舶 ”进出口 岸以及非开放区域临时进出外轮的审查和报批;参与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报批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口岸涉外事务,会同相关部门对口岸环境进行联合整治;指导全县口 岸企业业务工作,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协作,规范口岸市场运行秩序;负责口岸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 。
(八)外国投资管理科
拟订本县外商投资、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本县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谈判;研究全县利用外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服务外包的组织推进和考核督查工作;承担全县招商引资推进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外商投资和服务外包统计工作。
(九)外经管理科
拟订和执行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就业等对外合作、业务;承担全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初审转报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经营资格;承担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初审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初审转报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贸易和非贸易企业及机构(金融企业除外);指导管理全县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管理全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对外援助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的管理;推进我县对外经济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投资促进科
研究制订全县境内外招商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外商及经贸团组来访的接待和洽谈工作;牵头对全县产业现状调研,包装招商项目,发布招商信息,为全县招商工作提供政策咨询;负责县级招商资料的策划、编印工作;承担全县境内外招商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全县招商引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各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及各类投资促进机构、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沟通和联系。
(十一)购销调控科
承担全县粮食市场价格采集 、 安全保供 、 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资产的管理, 牵头全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提高仓库完好率;制订落实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目标,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周转经营,加强收购期间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开展全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以及粮食市场供求变化情况的监测分析工作;协调上级储备粮的收购 、 储存 、 调运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居民口粮 、 军粮 、
灾区以及缺粮贫困地区粮食的供应和管理;指导粮油仓储企业的安全 、 保管 、 防治 、 检验工作; 组织实施粮油质量标准 、 检测制度,指导全社会粮油生产 、 经营单位的粮油质量监测;负责陈化粮处理的有关工作 。 落实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粮食现代物流 、 粮油精深加工和产业化经营;负责编制并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经济运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粮油工业规模企业的统计和粮油信息分析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对粮油行业规模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行业指导,协调开展产学研联合,提高产业科技水平;培育 、 扶持和壮大粮食龙头企业,努力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负责粮食行业食品安全监督和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 “ 放心粮油 ” 工程;按照粮食行业协会章程,负责做好粮食行业协会
和粮食经纪人协会的相关工作 。
(十二)监督检查科
承担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承担系统内行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 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受理全县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各类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依法受理并办理商务申诉及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十三)财务审计科
承担机关资产管理 、 财务管理 、 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负责财务 、 会计和税收信贷制度的贯彻落实, 监督检查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核算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实施县属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收益监管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补贴的管理 、 拨付 、核算和使用监督;配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运行维护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资金的协调与监管;制定并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机关 、 下属企事业单位 、 商贸流通企业改制组等单位的资产和经费收支核算及管理; 负责编报本系统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配合做好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主要职责为: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负责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理党员干部不服从处分的申诉;完成县纪委( 监察局) 交办的其他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为县纪委的派驻机构,相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
四 、 人员编制
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科长(主任) 22名,其中正科长(主任)14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 副科长( 副主任) 8名 。
五 、 其他事项
(一) 县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由县商务局管理 。
(二)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 县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
六 、 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