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区域公共品牌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25 14:3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县有关单位:

根据省商务厅“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期评估整改要求,对《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区域公共品牌奖补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区域公共品牌奖补实施细则》

如东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如东县商务局代章)

2022年11月24日

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区域公共品牌奖补实施细则

根据《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体系,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我县农村产品上行,提升农村产品品牌影响力、网销竞争力和品牌价值,现制定奖补方案如下:

第一章 指导思想

按照“企业为主、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杠杆效应,推动农产品上行在破解“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第二章 发展目标

整合以如东大米、紫菜、狼山鸡、文蛤、梭子蟹为主的如东特色现代农业,围绕1个县级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多个电商品牌产品,打造“一县一品”、“一镇一村一品”,完成“县域公共品牌+特色品牌+企业品牌”的“1+N”品牌布局。通过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让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到全国各地,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章 奖补对象

本奖补办法适用于在我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并从事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和支持我县电商发展的机构、团体、个人等。

第四章 奖补内容及标准

(一)对成功注册区域公共品牌商标并授权给10家以上企业或合作社使用的主体,成功授权一家企业奖励2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申报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4)企业信用报告

(5)其他资料:

1.品牌标识使用许可合同;

2.品牌标识使用申请书;

3.申请单位承诺书;

4.申请使用单位证明文件;

5.被授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对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的主体在地市级及以上地区举办区域公共品牌推广会等活动,按照实际支出金额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申报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4)企业信用报告

(5)其他资料:

1.区域公共品牌推广活动现场照片;

2.品牌发布会产地租赁合同;

3.品牌发布会费用清单;

4.财务付款凭证及发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区域公共品牌使用的主体参加国家级、省级举办的推介会、展览(销)会,单次奖励金额1万元,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申报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4)企业信用报告

(5)其他资料:

1.推介会、展览(销)会通知材料;

2.推介会、展览(销)会各项费用清单;

3.推介会、展览(销)会现场照片;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的主体在地市级及以上地区进行区域公共品牌广告宣传,根据实际支出金额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申报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4)企业信用报告

(5)其他资料:

1.广告推广宣传合同;

2.广告推广宣传现场照片;

3.广告竣工验收单;

4.财务付款凭证及发票;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对区域公共品牌进行设计、产品包装制作并投入使用不少于3款产品的主体,单个主体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

(1)封面(附件1)

(2)申报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4)企业信用报告

(5)其他资料:

1.包装设计合同;

2.包装设计照片、设计方案;

3.财务付款凭证及发票;

4.包装设计产品清单;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章 附则

(一)奖补政策资金由符合条件的主体自行申报,由电商办审核后,对奖励主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如东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本细则奖补资金总金额为100万元,额度用完为止。

(三)本细则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五)当年发生食品安全、侵权、欺诈、商业贿赂、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的市场主体,取消其享受奖补政策的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将依法追偿。

(六)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有效,由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如东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区域公共品牌奖补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申报项目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码


单位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 ) 其他(请注明) 

企业注册

资金(万元)


项目内容


项目投资(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年月——年月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申请单

位意见

经自查,项目符合 ,特申请审核;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未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政府如提供财政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愿意在应急时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如数退还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

金额: 万元

县商务局

(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

(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附件3

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