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药械经营使用环节“清源”行动及医保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严格实施《药品经营与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局紧密结合药品零售环节“清源”行动、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围绕“两节”“两会”期间药械安全保障工作,于2026年第一季度组织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02家次、医疗机构58家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4家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