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2-22 15:5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针对性,用好、用实快检设备,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按照省、市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局2021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快速检测对食品质量进行初步判断,为食品监督抽检提供向导,避免盲目抽检。发挥快速检测优势,以保障群众“菜篮子”、“肉篮子”安全为重点,扩大检测覆盖面,缩短不合格食品发现、处置时间,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见警率”,保持对食品经营业者的监督压力。

二、工作要求

2021年各分局平均每月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不少于420批次,确保全年不少于5000批次。各分局平均每周快速检测食品不少于100批次(平均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0批次),其中流通销售不少于80批次、餐饮服务不得少于10批次;水产、肉类、肉类制品总计不得少于10批次(检测计划详见附件9)。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测重点。

1.重点场所。以辖区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小食杂店、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为重点,科学合理地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抽检工作。

2.重点项目。日常检验重点进行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微生物、重金属、真菌毒素、违禁限量物、动物源性成分等项目的快速检测(检测范围详见附件1)。临时检测任务,由县局统一布置,并发放检测试剂。

(二)严格工作程序,提高检测水平

1.抽样程序

实施抽样时,应由快检室工作人员根据市场销售价格从生产经营场所购买样品并收集好发票或按照规定出具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检室购样凭证(附件2),并由经营者确认签字,同时使用移动监管终端软件平台录入采样信息,若软件平台无法正常使用则填写《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抽样工作单》(附件3)。

样品采集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相关授权文件,主动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品种、项目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采集的样品应当按照食品贮存要求进行贮存,不得污染或改变样品性状。样品采集完成后,应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信息以及样品的名称、数量、生产者或产地等信息,原则上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结果出具

各分局在样品采集完成后24小时内完成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结果,复杂检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包括检测时间、检测方法、所检测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信息、检测结论、检测人员等内容。

3.涉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发现的涉嫌不合格食品,分局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第一时间告知食品经营者并出具《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结果告知书》(附件4)和检测报告(附件5),由经营者签字确认,同时清查销售和库存涉嫌不合格食品,对快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食品进行封存处置。

(2)经营者认同检测结果的,采取下架退市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消除风险。分局填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表》(附件6)并对处置情况进行拍照留存。

(3)经营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实验室复检,复检期间采取暂停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复检合格的继续销售,不合格的依法立案查处并按要求做好不合格食品后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后处置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0)。

4.设备耗材管理

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所用的检测仪器、检测试剂(试纸、检测卡)、耗材,由县局统一配发。各分局要指定专人对现有试剂、卡盒、耗材进行全面清理统计,对破损的要及时予以清理,对临期试剂要立即着手安排使用或予以调剂使用,减少浪费。检测仪器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修,试剂严格按照要求贮存,确保仪器设备、试剂正常使用。

5.信息档案管理

(1)各分局要每天及时通过快检信息系统上传快检信息,包括名称、产地、数量、生产者或产地名称、被抽检单位、不合格项目等信息,经营者提出复检的,要及时将送检和检验结果等信息补充录入信息系统。

(2)各分局要建立快速检测工作档案,安排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做好标签,归档保管。档案包括购样发票(购样凭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原始记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施相关文书、食品生产经营者复检申请、复检报告、不合格后处置记录、处置照片等内容。县局将定期对快检档案进行抽查、考核。

三、检测方式

(一)日常检测

1.对辖区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个人、单位进行随机抽检。

2.对消费者反映的疑似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免费检测。

(二)临时检测

1. 消费者申诉较多或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

2. 政府其他部门反映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

3. 突发事件和上级交办的;

4. 举报人提供线索举报的;

5. 其他需要实施临时检测的情况。

(三)专项检测

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及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组织的专门检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落实培训

各分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食品快检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对于履行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从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统筹安排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重视检测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对农贸市场自检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快速检测设备的日常保管、维护,充分发挥快检设备的作用。把食品快检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强化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按照规范程序开展食品快检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2021年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二)应用数据,重点监管,强化公示

各快检室要对食品快检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的规律和特点,掌握监管重点和难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提升食品安全快检工作效能。各快检室应当本着便民原则,突出引导作用,着力推进信息公示实用化、通俗化,切实。定期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快检结果,同时加强食品添加剂等检测指标的针对性科普,让广大群众问题看得懂、购物有借鉴。

(三)保障疫情期间食品安全

疫情期间加大快检力度,各快检室要大力发挥快检作用,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 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食品安全。

附件: 1.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检室检测项目

2.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检室购样凭证

3.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抽样工作单

4.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

结果告知书

5.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报告单

6.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表

7.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成食品安全快检室文书编号

8.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快检信息系统账号

9.分局快检室2021年度检测计划

10.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指导意见

(试行)的通知(苏食药监食通〔2016〕276 号)

11.关于食品安全监抽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实施意

见(东市监〔2016〕144 号)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

22号文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