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今年中秋、国庆假期临近,这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本地在外学习、工作人员回如和游客增多,也是食品安全隐患易发、风险较大的时段。各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协调配合,保证食品安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监管职责履行到位。要切实抓好日常监管、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细化检查方案,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
各分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以重点区域和高风险食品为突破口,切实加大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根据农产品生产时段和节日消费特点,突出时令果蔬、水产品、畜禽及其肉制品等监管重点,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地准出管理和上市产品标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节日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禁销售从疫区采购的猪肉及其制品,如有发现立即要求其下架并报告县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治理和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二)加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尤其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力度,积极发挥分局食品安全快检室和农贸市场快检室的筛查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三)加强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和查处力度。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以米面粮油、糕点(月饼)、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对高风险食品类别的抽检和监管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生产过程控制、环境卫生、添加剂使用、人员健康管理、台帐记录、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强化对食品经营环节的餐具抽检、进货查验规范、人员健康管理等。
(四)加强节日食品展销活动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场所的节日热销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展销会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加强对宾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实施重点防控,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集中承办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对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对超范围经营食品(尤其超范围经营生食类食品)的行为要坚决查处,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集体用餐时严禁食用风险类食品的规定,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对经营环节河豚鱼及其产品市场销售的监管。根据《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关于依法加强加工经营环节河豚鱼及其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食药监食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一是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或以其他名称代替,下同)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禁止销售不符合资质要求、非法来源、渠道不明的河豚鱼及其产品;二是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的河豚产品应当由符合资质条件的河豚鱼养殖加工企业生产并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河豚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样式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三是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河豚鱼来源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河豚鱼品种、养殖基地和加工厂名称、检验合格证明、包装上可用于追溯的二维码等信息。
三、注重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
各分局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做到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尽快查处举报案件,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要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落实“黑名单”制度,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食品安全信心。要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各种资源优势,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节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分局要健全节日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紧急事项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要加强节日期间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社会热点,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
请各分局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结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县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工作小结应当体现“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手段以及成果等。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