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东县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3-05 09: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市场监管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消协各分会、理事单位:

现将《如东县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如东县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创造优质的消费环境,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完善消费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消费维权的各项工作,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以“放心消费,乐享如东”为工作重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助力如东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沈卫华任组长,副局长蔡拥军、赵爱平、鲁志明、蒋洪生、郁翠梅、李华、杨旭、杨晓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洪生任办公室主任,徐赵晶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各分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围绕消费市场的热点、消费者关心的重点,紧扣中消协“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维权举措、整合维权资源、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努力把“3·15”打造成亲民、便民的“天天3·15”。

(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3·15活动相关事项进行部署,加强协调与配合,成立工作小组,下发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3·15”期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组织专题新闻发布。县局将组织新闻发布会,并进行网络直播。重点介绍全县2020年度消费维权投诉情况、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举措,维权成果,深入剖析消费维权案例,介绍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抗击疫情的工作措施和先进事迹。解读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制定2021年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召集各大商超负责人现场承诺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

(三)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联合电台、电视台、新媒体、自媒体共同组成“3·15”新闻特别报道”小组,宣传全县消费维权工作,发布消费维权警示,收集完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儿童玩具、文具、老年消费等重点领域消费知识,印制成册,结合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在县城、各乡镇主要路口,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3·15宣传视频以及宣传图片、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消费年主题和维权工作宣传。

(四)开展“3·15”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服务日活动。组织市场监管局、消协、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在线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与咨询。

(五)开展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及各理事成员单位、县骨干企业和市场监管分局、消协分会在各大集镇设立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咨询服务的重点围绕家用汽车、计量器具、食品药品安全,金融、保健品、通讯诈骗防范,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等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教育等方面。同时,在农村侧重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民生计量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

(六)开展“你送我检”免费检测活动。在“3?15”期间,我局开展电子秤、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免费检测活动,进一步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工作。

(七)开展“你点我抽”“你学我教”系列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社会共治,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抽他检”活动,根据市民意愿调查决定抽检市场(单位)和品种,由志愿者全程跟随抽检机构现场抽样。开展“你学我教”活动,通过宣传现场、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平台采用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用实物展示真假商品现场比对等直观的方式,现场教学,让广大消费者掌握鉴别能力,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及时处置央视“3·15”晚会分流的投诉举报。做好“3·15”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主动发现和回应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高效便捷地解决消费者诉求。关注中央电视台2021年“3·15”晚会活动,县局成立“3·15”活动应急指挥小组,加强舆情研判,增强快速维权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置晚会现场分流的投诉举报,确保做到快查快处,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组织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针对假冒侵权商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食品等,按照统一报批、统一清理、统一运输、统一查验、统一销毁的制度规程集中销毁,加大对不良商贩的震慑,同时对市场广大经营户与消费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县局将邀请县级媒体予以报道。

(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结合县政府2021年度深入开展深入服务企业要求,营造百姓放心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商超、进学校、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加大《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增强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做好3.15期间值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造势。要加强对“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热烈又务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四)及时总结成效。于2021年3月20日前书面报送县局。

附件1: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任务分解表

时  间

活   动   内   容

责任单位

2月23日

召开县局“3·15”活动相关工作会议,对“3·15”活动相关事项进行部署,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3·15”期间各项工作高效、顺利、有序进行

消协、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综合监管科、食品监管科、质量科、药械科、标计科、价反科、综检中心

2月25日

订制标语、横幅、展牌、宣传购物袋等

办公室

3月14日

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消协、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综合监管科、食品监管科、质量科、药械科、标计科、价反科、综检中心、消协理事单位、各市场监管分局、相关企业、消费维权志愿者

3月15日

召开新闻发布会。

消协、消协理事会、办公室、各市场监管分局、相关企业、消费维权志愿者

3月15日

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综合指挥中心、法规科、监察室、财务科

3月1日-6月30日

开展“五进”活动,进商超,进企业

各分局、综合监管科、食品协调科、消协、消费维权志愿者

3月5日-3月20日

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及其它专项行动

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

3月14日-3月15日

做好“3·15”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主动发现和回应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高效便捷地解决消费者诉求。关注中央电视台2021年“3·15”晚会,县局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加强舆情研判,增强快速维权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置晚会现场分流的投诉举报,确保做到快查快处,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消协、综合指挥中心、综合监管科、质量监管科、食品监管科、药械科、特设科、标计科、价反科、各分局

3月11日-3月17日

利用大型显示屏开展集中宣传

消协、办公室

3月20日

3·15活动汇总上报(包括图片)

消协理事单位、各分局、消协

附件2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1年3月1日—3月20日)

指标名称

单位

具体情况

备注

党政领导参加情况



宣传

咨询

服务

活动

城市

活动



设点



农村

活动



设点



行业专家提供咨询

人次



志愿者参加情况

人次



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发放宣传材料

万份



召开座谈会



召开消费调查与评议



发布公益短信



举办文艺演出、专题晚会

场次



开展网上访谈



组织知识竞赛



有关

宣传

报道

电视

专题节目



播出时间

小时



广播

专题节目



播出时间

小时



报刊

开设专栏



发表文章



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

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参与市场监督检查



接受

咨询

情况

接受咨询总数



法律类咨询



消费类咨询



其他类咨询



受理

投诉

情况

受理投诉总数



电话方式



来函方式



来访方式



其他方式



现场调解



已结



争议金额

万元



加倍赔偿金额

万元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