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消协各分会、理事单位:
现将《如东县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如东县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创造优质的消费环境,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完善消费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消费维权的各项工作,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以“放心消费,乐享如东”为工作重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助力如东经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沈卫华任组长,副局长蔡拥军、赵爱平、鲁志明、蒋洪生、郁翠梅、李华、杨旭、杨晓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蒋洪生任办公室主任,徐赵晶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各分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围绕消费市场的热点、消费者关心的重点,紧扣中消协“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维权举措、整合维权资源、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努力把“3·15”打造成亲民、便民的“天天3·15”。
(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3·15活动相关事项进行部署,加强协调与配合,成立工作小组,下发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3·15”期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组织专题新闻发布。县局将组织新闻发布会,并进行网络直播。重点介绍全县2020年度消费维权投诉情况、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举措,维权成果,深入剖析消费维权案例,介绍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抗击疫情的工作措施和先进事迹。解读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制定2021年消费维权工作举措。召集各大商超负责人现场承诺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
(三)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联合电台、电视台、新媒体、自媒体共同组成“3·15”新闻特别报道”小组,宣传全县消费维权工作,发布消费维权警示,收集完善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儿童玩具、文具、老年消费等重点领域消费知识,印制成册,结合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在县城、各乡镇主要路口,利用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3·15宣传视频以及宣传图片、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消费年主题和维权工作宣传。
(四)开展“3·15”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服务日活动。组织市场监管局、消协、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在线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与咨询。
(五)开展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及各理事成员单位、县骨干企业和市场监管分局、消协分会在各大集镇设立咨询服务点,发放宣传资料,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咨询服务的重点围绕家用汽车、计量器具、食品药品安全,金融、保健品、通讯诈骗防范,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等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教育等方面。同时,在农村侧重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民生计量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
(六)开展“你送我检”免费检测活动。在“3?15”期间,我局开展电子秤、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免费检测活动,进一步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工作。
(七)开展“你点我抽”“你学我教”系列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社会共治,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抽他检”活动,根据市民意愿调查决定抽检市场(单位)和品种,由志愿者全程跟随抽检机构现场抽样。开展“你学我教”活动,通过宣传现场、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平台采用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用实物展示真假商品现场比对等直观的方式,现场教学,让广大消费者掌握鉴别能力,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及时处置央视“3·15”晚会分流的投诉举报。做好“3·15”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主动发现和回应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高效便捷地解决消费者诉求。关注中央电视台2021年“3·15”晚会活动,县局成立“3·15”活动应急指挥小组,加强舆情研判,增强快速维权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置晚会现场分流的投诉举报,确保做到快查快处,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组织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针对假冒侵权商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食品等,按照统一报批、统一清理、统一运输、统一查验、统一销毁的制度规程集中销毁,加大对不良商贩的震慑,同时对市场广大经营户与消费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县局将邀请县级媒体予以报道。
(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结合县政府2021年度深入开展深入服务企业要求,营造百姓放心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进商超、进学校、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加大《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增强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做好3.15期间值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造势。要加强对“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热烈又务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四)及时总结成效。于2021年3月20日前书面报送县局。
附件1: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任务分解表
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责任单位 |
2月23日 |
召开县局“3·15”活动相关工作会议,对“3·15”活动相关事项进行部署,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3·15”期间各项工作高效、顺利、有序进行 |
消协、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综合监管科、食品监管科、质量科、药械科、标计科、价反科、综检中心 |
2月25日 |
订制标语、横幅、展牌、宣传购物袋等 |
办公室 |
3月14日 |
3.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
消协、办公室、综合指挥中心、综合监管科、食品监管科、质量科、药械科、标计科、价反科、综检中心、消协理事单位、各市场监管分局、相关企业、消费维权志愿者 |
3月15日 |
召开新闻发布会。 |
消协、消协理事会、办公室、各市场监管分局、相关企业、消费维权志愿者 |
3月15日 |
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
综合指挥中心、法规科、监察室、财务科 |
3月1日-6月30日 |
开展“五进”活动,进商超,进企业 |
各分局、综合监管科、食品协调科、消协、消费维权志愿者 |
3月5日-3月20日 |
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及其它专项行动 |
综合指挥中心、各分局 |
3月14日-3月15日 |
做好“3·15”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主动发现和回应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高效便捷地解决消费者诉求。关注中央电视台2021年“3·15”晚会,县局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加强舆情研判,增强快速维权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处置晚会现场分流的投诉举报,确保做到快查快处,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消协、综合指挥中心、综合监管科、质量监管科、食品监管科、药械科、特设科、标计科、价反科、各分局 |
3月11日-3月17日 |
利用大型显示屏开展集中宣传 |
消协、办公室 |
3月20日 |
3·15活动汇总上报(包括图片) |
消协理事单位、各分局、消协 |
附件2
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1年3月1日—3月20日)
指标名称 |
单位 |
具体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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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参加情况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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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咨询 服务 活动 |
城市 |
活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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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点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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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
活动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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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点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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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家提供咨询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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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参加情况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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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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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材料 |
万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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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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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消费调查与评议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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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益短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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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文艺演出、专题晚会 |
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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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上访谈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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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知识竞赛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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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 宣传 报道 |
电视 |
专题节目 |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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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时间 |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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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 |
专题节目 |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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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时间 |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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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 |
开设专栏 |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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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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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 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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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市场监督检查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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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咨询 情况 |
接受咨询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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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咨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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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类咨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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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咨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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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投诉 情况 |
受理投诉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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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方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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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方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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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方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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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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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解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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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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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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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赔偿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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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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