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4-13 09: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进一步巩固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全系统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自觉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意志,严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责任分工

行政服务科:及时筛查全县已登记所属行业为“化工产品制造”、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化学工业”“化工”字样的外资市场主体名单,按管辖区域提供当地政府进行排查;加强源头管控,对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前置审批要求办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或核定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范围,严把安全生产领域市场准入。

综合监管科:负责指导分局整理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规定查处“小化工”企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等违法行为;负责督促关闭的“小化工”企业及时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手续;负责对涉及“小化工”专项整治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涉及“小化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分局排查和整治“小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

质量监管科:组织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生产、销售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

综合指挥中心:组织查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和采购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负责对涉及“小化工”专项整治中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的公示上传。

各分局:在综合监管科指导下,负责统计本分局辖区内的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在各镇(区、街道)对确认的“小化工”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过程中做好配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小化工”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工作要求高,各分局、各科室(直属机构)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履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层层夯实责任到人,凝心聚力共同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坚持对“小化工”专项整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从严从快开展行动,倒逼事故隐患整改。

(二)确保整治成效

各分局要充分发挥人头熟、接地气、情况明的优势,将监管触角延伸下去,在拉网式排查中充分起到基础网格作用。各科室(直属机构)要充分发挥指挥员、战斗员作用,加强条线工作指导,发挥职能优势,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支持协调基层工作。各部门都要在“小化工”专项整治中为全县的整治成效贡献力量。

(三)强化信息报送

各分局每月按条线向相关科室(直属机构)报送信息资料,各科室(直属机构)每季将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工作情况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推进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相关工作,并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