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4-01 09:1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各下属事业单位,江苏特检南通分院如东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办发电〔2021〕24号)文件精神,全力推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为如东勇当长三角沿海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建设“强富美高”新如东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下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压实,在全面巩固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二、全系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全面提升消防快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责任部门:质量科、各分局)

(二)聚焦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1年,配合相关部门,在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前提下,研究出台有效措施,强化对领取营业执照后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的事中和事后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综合监管科、各分局)

(三)全面实现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信息化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新型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责任部门:特设科)

(四)全面建立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实现全县电梯应急处置服务“一个号码对外、一个平台调度、一支队伍响应”,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救援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与消防救援部门的联勤联动,大幅缩短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时间,有效提升应急救援效率。2021年底前,实现所有在用乘客电梯“应纳尽纳”。强化平台数据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为科学、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责任部门:特设科、各分局)

(五)建立健全海上风电安全责任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在2021年底前厘清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明确清晰的责任体系。(责任部门:特设科、各相关分局)

(六)推进危险废物、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等排查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责任部门:质量科、各分局)

三、全系统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推进企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特设科、各分局)

(二)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责任部门:特设科)

(三)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配合相关部门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医疗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养老机构、文物古建筑、学校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责任部门:综合监管科、各分局)

(四)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在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质量科、各分局)

(五)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部门:标计科、各分局)

(六)完善“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提升救援人员的救援能力,实现电梯应急救援的快速、高效,2021年力争将救援平均时间压缩在15分钟之内(国家标准为30分钟);在实现垂直乘客电梯“96333”警示标识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96333”警示标识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上的覆盖率,并完成新版“96333”警示标识的更换工作;根据市局提供的96333平台数据,引导百姓监督物业公司选择优质维保单位,2021年实现电梯困人率同比下降5%的目标。(责任部门:特设科、各分局)

(七)夯实气瓶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坚定“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气瓶制度是落实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根本基础”这一理念,坚持不懈地推进实施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不放松;强化气瓶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监管系统运用,严厉打击气瓶充装单位不联锁充装、扫描空白二维码充装等行为,实现气瓶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2021年全面运用气瓶“阳光充装”监管平台,严厉打击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跨前一步聚焦民生,探索百万气瓶全链条保险模式,2021年实现民用液化石油气瓶责任保险覆盖率80%以上;2022年6月底前,积极配合和推动相关部门做好燃气供应站点设置、建立瓶装燃气配送体系等工作,配合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为用气户安全检查、更换设备设施等安全主体责任。(责任部门:特设科、各分局)

(八)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责任部门:特设科)

(九)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2021年,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货车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2022年,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责任部门:指挥中心、各分局)

(十)强化市场准入管理。2021年,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深化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检查整治,重点检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检验机构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情况,严禁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登记。2022年,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推广应用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形成全流程、闭合式监管体系。(责任部门:指挥中心、质量科、各分局)

(十一)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整治。2021年,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医疗卫生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场所、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强化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立体停车库、电梯等特种设备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责任部门:特设科、各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各相关科室(直属机构)要深刻认识深化全系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局加强深化全系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工作开展成效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增强工作合力,系统推进深化全系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相关科室(直属机构)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负有工作职责的具体科室,要紧密融合于日常业务工作中,强化各项工作执行,既要注重过程留痕,更要突出工作实效,坚决防范在迎接各类考核督查时出现工作开展不到位、印证资料不全的问题发生,要切实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盲点、弱点,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达到深化全系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目标。

(三)严格问效问责。县局各相关科室(直属机构)要加强对本条线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要强化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本业务领域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各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单位内部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县局机关党委要强化工作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严肃问责。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