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经营长江渔获物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全面推进长江干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全县系统打击非法经营长江渔获物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春季正是长江鱼类迴游的黄金时期,也是长江禁渔监管的关键阶段,为持续巩固长江禁渔工作成效,严防非法经营长江渔获物违法行为卷土重来,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保卫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扩大宣传,形成共治格局。多形式广泛开展“长江禁渔”宣传,宣贯《长江保护法》,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排查,清除执法盲区。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的优势,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场所等市场主体,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在水产集中交易时间,充分利用暗访等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清除执法盲区。要全面排查清理涉及长江渔获物的广告宣传,彻底斩断长江渔获物经营的线上、线下产业链,对以非长江渔获物冒充经营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三、综合职能,完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把长江禁渔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实现常态化监管。加强水产品的加工销售监管、餐饮服务监管、网络市场监管和广告监管,严把登记准入关,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四、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渔政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双向移送、协商会商、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野生江鲜从水域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形成市场监管外部联动和内部协作的长效监管机制。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